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2009年12月16日证监会令第66号公布 根据2018年3月8日证监会令第138号《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 为了规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完善证券期货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许可,是指中国证监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证券期货市场特定活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实施行政许可,其程序适用本规定。 申请人依法取得行政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6年12月12日证监会令第130号公布根据2020年10月30日证监会令第177号《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订) 为了规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向投资者销售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公开或者非公开转让的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业务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向投资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2006年5月17日证监会令第32号公布根据2015年12月30日证监会令第122号《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6月6日证监会令第141号《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0年7月10日证监会令第173号《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 (2020年9月25日证监会、人民银行、外汇局证监会令第176号公布 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证券期货市场的投资行为,促进证券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统称合格境外投资者),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政府 | 证监会 | 2021-12-16 |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2014年7月7日证监会令第104号公布 自2014年8月8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运作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交易,基金财产的投资,基金收益的分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以及其他基金运作活动。 从事基金运作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 | 证监会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