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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2626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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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制定机关 公布日 操作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2006年6月30日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3号公布 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学校安
教育部 公安部 司法部 建设部 交通部 文化部 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2021-06-28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2005年11月1日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4号公布 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直销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检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社会公布下列内容: (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直销产品范围公告; (三)直销企业名单及其直销产品名录; (四)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名单及其从事直销的地区、服务网点; (五)直销企业保证金使用情况; (六)直销
商务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21-06-28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2007年3月27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7年第8号发布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21-06-28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2017年12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公布 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提供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开展全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和网络交易服务监测。 省级食品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21-06-28
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
(2020年8月27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外交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14号公布 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规范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维护朝觐活动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公民前往沙特阿拉伯麦加朝觐,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负责组织。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朝觐活动。 国家宗教事务局负
宗教局 外交部 公安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民航局2021-06-28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2017年7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公布 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保证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的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的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范。以注册为目的的其他药物临床前相关研究活动参照本规范执行。 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是药物研发的基础性工作,应当确保行为规范,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本规范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21-06-28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2002年4月29日农业部、国家质检检总局令第12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由政府推动,并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工作模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
农业部 国家质检检总局2021-06-28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2020年4月1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6号公布 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下简称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国家网信办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安全部 财政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广播总局 保密局 密码局2021-06-28
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
(2006年7月3日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7号公布 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共道德,防止传染病由境外传入或者由境内传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尸体,是指人去世后的遗体及其标本(含人体器官组织、人体骨骼及其标本)。 需要入境或者出境对遗体进行殡葬的,应当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
卫生部 科技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21-06-28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2006年9月12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8号公布 自2006年10月15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零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零售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促销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本办法所称促销是指零售商为吸引消费者、扩大销售而开展的营销活动。 零售商开展促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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