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管理规定 (2002年12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2号公布 根据2018年3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第240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第243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 (2007年3月8日海关总署令第160号发布 根据2010年3月15日海关总署令第189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第240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第243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 (2003年9月18日海关总署令第103号发布 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8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管理办法 (2008年1月24日海关总署令第169号发布 根据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改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改) 为了便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申报手续,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规范对进出口货物的申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简称《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集中申报是指经海关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以下简称收发货人)在同一口岸多批次进出口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范围内货物,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 (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20号公布 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 (2007年4月18日海关总署令第161号公布 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第240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第243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为了规范海关对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海关对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境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监管。 进出境摄影底片、纸型、绘画、剪贴、手稿、手抄本、复印件及其他含有文字、图像、符号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 (2004年5月25日海关总署令第111号发布 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改 根据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改 根据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改 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 (2001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91号发布 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改 根据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改 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 (2005年11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133号发布 根据2015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27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35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 (2005年6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130号发布 根据2015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27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35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 |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2017年12月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4号公布 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 |
| 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 (1999年12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号发布 根据2018年3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 |
|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7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3号公布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第243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为了防止水生动物疫病传入国境,保护渔业生产、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进境水生动物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和监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 |
| 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2005年1月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8号公布 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为了防止进境水果传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保护我国农业生产、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进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 |
|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2009年10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2号公布 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 |
| 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2009年3月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1号公布 根据2015年11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第240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第243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 |
| 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2011年8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3号公布 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 |
|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2004年5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2号公布 根据2018年3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 |
|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2015年1月2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0号公布 根据2016年10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 |
| 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2005年1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1号公布 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海关总署 | 2018-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