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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门2626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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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2007年12月17日交通部令第10号发布 根据2016年9月2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9年6月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交通运输部2019-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
(2011年1月27日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4号公布 根据2013年12月2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9月5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5年5月12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6年12月1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
交通运输部2019-11-28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2019-11-27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1号公布 2020-03-01实施)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信息,是指依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应予公开的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以及投诉处理结果、监督检查处理结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等政府采购监管
财政部2019-11-27
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2019年11月20日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8号公布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范渔业船舶检验行为,保障渔业船舶检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制定本规定。 渔业船舶检验活动及从事渔业船舶检验活动的机构和人员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渔业船舶检验,是指对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的强制检验。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 县级以上
交通运输部2019-11-20
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
(2019年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2019〕第5号公布 自2019年12月26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信用评级业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信用评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信用评级业务,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制定的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管理规则中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信用评级,是指信用评级机
人民银行2019-11-26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
(2019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公布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缺陷消费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消费品的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召回程序等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消费品,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产品。 本规定所称缺陷,是指因设计、制造、警示等原因,致使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的
市场监管总局2019-11-26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2019年11月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1号公布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维护在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在内地(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11-29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2019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9号公布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对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便利运输的原则。 国
交通运输部2019-11-10
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
(2017年6月26日国家统计局令第20号公布 根据2019年11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关于修改〈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为保障统计执法工作顺利进行,规范统计执法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统计执法证的申请、印制、核发、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统计执法证是统计执法人员依法从事统计执法活动时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是履行统计行政执法职责的凭证。 从事统计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统计执法证。未取得统计
统计局2019-11-14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1号公布 根据2018年1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关于修改〈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的决定》修订 根据2019年11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关于修改〈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的决定》修订) 为了规范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对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对统
统计局2019-11-14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2019年1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公布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单位、个人依法检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权利,规范检举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检举,是指单位、个人采用书信、电话、传真、网络、来访等形式,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行为。 采用前款所述的形式,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单位、个人称检举人;被检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称被检举人。 检举人可以实名检举,也可以匿名检举。 本办法所
税务总局2019-11-26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
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0号公布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使用,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达标排放,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下简称垃圾焚烧厂)。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垃圾焚烧厂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垃圾焚烧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垃圾焚烧厂应当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
生态环境部2019-11-21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2018年10月22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发布 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为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批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交通运输部2019-11-28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2019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号公布 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促进健康保险的发展,规范健康保险的经营行为,保护健康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健康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或者医疗行为的发生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 本办法所称医疗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被保险人的医疗、康复等提供保障的保险。
银保监会2019-11-12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
(2017年1月16日交通运输部令第1号发布 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为规范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工作,依法保护航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制定本办法。 对与航道有关的工程进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及监督实施,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以下统称建设)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前,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论证评价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并提出减小或者消除影响的对策措施,由有审核权
交通运输部2019-11-28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3号公布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1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指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责任,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经文化和旅游部认
文化和旅游部2019-11-12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2019年11月22日公安部令第156号发布 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公安机关鉴定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适应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司法公正的需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公安机关鉴定人(以下简称鉴定人),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鉴定人资格证书并从事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办法所称的鉴定,是指为解决案(事)件调查和诉讼活动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的鉴定人运用自
公安部2019-11-22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2019年11月22日公安部令第155号发布 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资格登记管理工作,适应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司法公正的需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所属的科研机构、院校、医院和专业技术协会等依法设立并开展鉴定工作的组织。 本办法所称的鉴定,是指为解决案(事)件调查和诉讼活动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的鉴定
公安部2019-11-22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18年1月15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号发布 根据2018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为了加强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港口工程建设活动,保证港口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港口工程建设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港口工程建设,
交通运输部2019-11-28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2019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公布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实施监督抽查,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检
市场监管总局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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