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2010年8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56号公布 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促进专利权的运用和资金融通,保障债权的实现,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质押登记工作。 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以共有的专利权出质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 | 知识产权局 | 2010-08-26 | |
|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 (2010年11月25日国家版权局令第8号发布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著作权出质行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著作权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版权局负责著作权质权登记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以下统称“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 以共有的著作权出质的,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以著作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并由双方共同向登记机 | 版权局 | 2010-11-25 | |
|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2010年3月1日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7号公布 2010年3月1日实施) 为加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规范注册会计师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保证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办法。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应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应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纪律和考试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应考人员,是指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 | 财政部 | 2010-03-01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八批) (2010年1月18日农业部令第8号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八批) (2010年1月18日农业部令第8号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属或种名学名 1.莲 Nelumbo nucifera Gaertn. 2.蝴蝶兰属 Phalaenopsis Bl. 3.秋海棠属 Begonia L. 4.凤仙花 Impatiens balsamina L. 5.非洲凤仙花 Impatiens wallerana Hook. f. 6.新几内亚凤仙花 Impatiens h | 农业农村部 | 2010-03-01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 (2005年12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138号公布 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 为了规范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查验,依法核实进出口货物的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进出口货物查验(以下简称查验),是指海关为确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 查验应当由2名以上海关查验人员共同实施。查验人 | 海关总署 | 2010-11-26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过境旅客行李物品管理规定 (1991年9月2日海关总署令第2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过境旅客系指持有效过境签证(与我互免签证国家的旅客,凭其有效护照)从境外某地,通过境内,前往境外另一地的旅客;包括进境后不离开海关监管区或海关监管下的交通工具,直接出境的旅客。 在进境口岸不离开海关监管区或海关监管下的交通工具的过境旅客,可以免填“旅客行李申报单”,海关对其行李物品 | 海关总署 | 2010-11-26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 (1992年10月15日海关总署令第35号发布 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 为了照顾旅客在旅途中的实际需要,为其进出境提供必要的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系指本次旅行途中海关准予旅客随身携带的暂时免税进境或者复带进境的在境内、外使用的自用物品。 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范围: (一)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 | 海关总署 | 2010-11-26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管理办法 (2006年12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54号发布 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 为了鼓励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推动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由人事部、教育部或者其授权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和海外科技专家(以下统称高层次人才),以随身携带、分离运输、邮递、快递等方式进出境科研、教学和自用物品,适用本办法。 回国定居或者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含1年,下同)的高层次人 | 海关总署 | 2010-11-26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2007年5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62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26日 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 为正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巴自贸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促进双方的经贸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巴自贸协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从巴基斯坦进口的《中巴自贸协定》项下货物。 从巴基斯坦直接运输进口的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原产 | 海关总署 | 2010-11-26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2010年9月1日审计署令第8号公布 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和指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行为规范,是执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 本准则中使用“应当”、“不得”词汇的条款为约束性条款,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必须遵守的职业要求。 本准 | 审计署 | 2010-09-01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 (2010年9月1日交通部运输令2010年第4号公布 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便于船舶识别,加强船舶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制定本规定。 依照或者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在中国登记的船舶,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船舶识别号。 本规定所称船舶识别号,是指用于永久识别船舶的唯一编码。 船舶识别号由英文字母CN和1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CN代表中国,11位阿拉伯数字的前四位表示船舶安放龙骨的年份,第5至10位是随机编号,第11位是校验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船舶识别号主管机关,负责船舶识别号 | 交通运输部 | 2010-09-01 |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 (2002年11月25日证监会令第13号公布 2010年5月4日证监会令第67号修订)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行使监管职权,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证券期货行政争议中的作用,不断提高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中国证 | 证监会 | 2010-05-04 | |
|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2010年8月2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信托公司的风险监管,促进信托公司安全、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信托公司。 本办法所称净资本,是指根据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资产结构的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各固有资产项目、表外项目和其他有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对信托公司实施净资本管理的目的,是确保信托公司固有资产充足并保持 | 银保监会 | 2010-08-24 | |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自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审议同意,先予公布,于2010年5月10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不得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但是,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以及专门的武器装备科学研究活动除外。 本办法所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是指武器装备的总体、系统、专用配套产品的科研生产活动。 本办 | 国防科工局 | 2010-05-10 | |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2010年9月6日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发布 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 | 卫生健康委 | 2010-09-06 | |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2010年5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2010-05-24 | |
|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2010年5月24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公布) 为了保障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域、滩涂,是指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规划或者以其他形式确定可以用于水产养殖业的水域、滩涂。 本办法所称水域滩涂养殖权,是指依法取得的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的权利。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确认水域滩涂养殖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 | 农业农村部 | 2010-07-01 | |
|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 (2010年3月30日卫生部令第73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2017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修订) 为加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是指: (一)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二)未列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三)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 | 卫生部 | 2010-03-30 | |
|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2010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号发布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配置省域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是落实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引导本省、自治区城镇化和城镇发展,指导下层次规划编制的公共政策。 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2010-04-25 | |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 (2010年9月20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2号发布,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的管理工作,促进射击运动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以下简称运动枪支),是指开展射击竞技训练、比赛所使用的枪支。 运动枪支的具体品种和型号由国家体育总局会同公安部确定、发布。 本办法所称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是指经批准从事开展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企事业单位和 | 体育总局 | 2010-09-20 | |
|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2010年3月8日银监会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工商总局令2010年第3号公布 自2010年3月8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 | 银监会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工商总局 | 2010-03-08 | |
|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 (2010年1月2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号公布 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人身保险服务活动,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人身保险产品的销售、承保、回访、保全、理赔、信息披露等业务活动,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本规定所称保全,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生效后,为了维持合同持续有效,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要求而提供的一系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与恢复、保险合同内 | 银保监会 | 2010-02-25 | |
|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2010年10月22日民政部令第37号公布 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提高供养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主办机关)举办的,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供养服务的公益性机构。 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乡 | 民政部 | 2010-10-22 | |
|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2010年9月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公布,自2010年10月7日起施行;根据2015年6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修正) 为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分别简称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落实煤矿领导带班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2010-09-07 | |
|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 (2010年4月8日司法部令第121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执业和管理活动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的规定,结合律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定期对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的执业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其执业和管理状况作出评价。 年度检查考核,应当引导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遵守宪法和法律,加强自律管理,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 | 司法部 | 2010-04-08 | |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2010年4月8日司法部令第122号发布 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维护正常的法律服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律师、律师事务所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性 | 司法部 | 2010-04-08 | |
|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32号令公布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已经2010年1月4日国家旅游局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处理旅游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损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旅游执法机构(以下统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双方发生的民事争议进行处理的行为。 | 国家旅游局 | 2010-07-26 | |
| 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 (2010年4月2日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令第10号公布 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维护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 本办法所称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是指从自然界分离纯化或者经人工选育等现代生物技术手段获得的,主要用于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污染检测、治理和修复的一种或者多种微生物菌种。 国家对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的环境安全管理,实行检测和环 | 环境保护部 质检总局 | 2010-04-02 | |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2010年10月1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公布,自2010年11月15日起施行;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修正) 为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以下简称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和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矿山企业,是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生产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2010-10-13 | |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 (2010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号公布 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定。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指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系统上级管理机构对下级管理机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交通运输部主管和指导全国执法评议 | 交通运输部 | 2010-07-09 | |
| 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 (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5号公布,2015年10月30日农业部令2015年第3号修订) 为加强家畜冷冻精液、胚胎、卵子等遗传材料(以下简称家畜遗传材料)生产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冷冻精液,是指经超低温冷冻保存的家畜精液。 本办法所称胚胎,是指用人工方法获得的家畜早期胚胎,包括体内受精胚胎和体外受精胚胎。 本办法所称卵子,是指母畜卵巢所产生的卵母细胞,包括体外培养卵母细胞。 从事家畜遗传材料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 | 农业农村部 | 2010-03-01 | |
| 技工学校工作规定 (1986年11月11日劳人培〔1986〕22号公布 根据2010年11月12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修订) 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办好和发展技工学校,特制定本规定。 技工学校是培养技术工人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国家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它必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中级技术工人,做到多出人才、出好人才,为国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2010-11-12 | |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 (2010年5月10日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发布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加强护理专业队伍建设,根据《护士条例》第七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 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 | 卫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2010-05-10 | |
|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2006年12月27日发布的《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9号)同时废止。) 为了奖励在推动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鼓励自主创新,促进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下列国防科学技术奖: (一)国防技术发明奖; (二)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 ( | 国防科工局 | 2010-07-01 | |
|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010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4号公布,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奖励在推动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单位和个人 ,鼓励自主创新,促进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 下列 国防科学技术奖: (一)国防技术发明奖; (二)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 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 。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贯彻 “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 的方针,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0-05-29 | |
| 关于专利电子申请的规定 (2010年8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57号公布 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与通过互联网传输并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的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专利电子申请)有关的程序和要求,方便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提高专利审批效率,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和第十五条第二款,制定本规定。 提出专利电子申请的,应当事先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专利电子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以下简称用户协议)。 开办专利电子申请代理业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以该专利代理机构名义与国家知识产 | 知识产权局 | 2010-08-26 | |
| 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0年9月12日商务部令第3号公布 自2010年9月12日起施行) 为加强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签发工作的管理,使签发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技术化,维护正常的外经贸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国家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经商务部授权统一管理全国的许可证签发工作,向商务部负责。 许可证局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各特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省会城市外经贸委(厅、局)所属发证机构(以下简称各地方发证机构 | 商务部 | 2010-09-12 | |
|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2010年11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58号公布 自2010年11月22日起施行) 为了方便台湾同胞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制定本规定。 台湾地区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台湾地区专利主管机构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第一次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要求享有其台湾地区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以下简称台湾地区优先权)。 申请人根据前款规定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应当在2010年9月12日(含当日)以后。 申请人可以 | 知识产权局 | 2010-11-15 | |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 (2010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公布 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高等学校信息,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高等学校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公开。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高等学校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 | 教育部 | 2010-04-06 | |
|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2010年6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公布 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一)网络支付; (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 (三)银行卡收单; (四)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本办法所称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 | 人民银行 | 2010-06-18 | |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实施《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运输安全许可制度,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从事放射性物品运输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制造等活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许可和备案手续。 [分类管理]国家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实施分类管理,根据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及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将放射性物品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 放射性物品的具体分类和名录,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会同国务院公安、卫 | 环境保护部 | 2010-09-25 | |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2010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发布 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主管部门实施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适用本规定。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2010-08-01 | |
| 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 (2010年6月29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档案局令第64号公布 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电影艺术档案的收集和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电影艺术档案,更好地为电影创作、生产、教学、研究和普及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电影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的电影摄制单位和电影艺术档案机构,以及与电影艺术档案相关的组织和个人。 本规定所称电影艺术档案,是指在电影创作、生产、发行、放映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片、标准拷贝、数字母版、影片素材等具有保存价值 | 国家电影局 | 2010-06-29 | |
| 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 (2010年5月14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3号 根据2016年5月4日《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 为了规范电视剧内容管理工作,繁荣电视剧创作,促进电视剧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从事电视剧内容的制作、发行、播出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电视剧是指: (一)用于境内电视台播出或者境内外发行的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包括国产电视剧(以下简称国产剧)和与境外机构联合制作的电视剧(以下简称合拍剧); (二)用于境内电视台播出的境外引进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影故事片,以下简称 | 广电总局 | 2010-03-26 | |
|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2010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发布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能源节约,改善城市照明环境,制定本规定。 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市照明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美化环境的原则,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全国的城市照明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2010-05-27 | |
|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 为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规范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 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设立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本办法称寺庙)。 寺庙、藏传佛教教职人员(以下简称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寺庙、教职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寺庙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不得恢复寺庙之间的隶属关系。 藏传佛教与其他宗教之间、藏传佛教内部不同教派寺庙之间应当互相尊 | 宗教局 | 2010-10-08 | |
|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 (2010年3月1日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8号公布 2010年3月1日实施) 为了规范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行为,保障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进行的内部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是指财政部门统一领导、财政监督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的,对本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和派出机构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 算、财务与资产管理,本部门内部控制等情况的监 | 财政部 | 2010-03-01 | |
| 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 (2004年2月12日农业部令第34号公布 根据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公布的《关于修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1号公布的《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改 自2010年11月26日起施行) 为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渤海生物资源,保护渤海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渤海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渤海是指老铁山灯塔(北纬38°43′41〃、 | 农业农村部 | 2010-11-26 | |
| 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 (1996年3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56号发布 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 为了促进边境地区居民互市贸易的健康发展,繁荣边境经济,加强海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边民互市贸易是指边境地区边民在我国陆路边境20公里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在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数量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 开展边民互市贸易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互市地点应设在陆路、界河边境线附近; (二)互市地点应由边境省、自治区 | 海关总署 | 2010-11-26 | |
|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2010年7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正确适用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合法、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或者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依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作出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本规则;具体实施行政处罚需要自由裁量的,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2010-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