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3年2月14日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规范飞行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以下简称飞行检查),是指国家和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承办医保业务的其他机构等被检查对象不预先告知的现场监督检查。 飞行检查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正文明、程序合法的原则。 国家 | 医保局 | 2023-02-14 | |
|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 (2023年2月1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年第1号公布 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促进商业银行准确评估信用风险,真实反映金融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应对表内承担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债券和其他投资、同业资产、应收款项等。表外项目中承担信用风险的,应按照表内资产相关要求开展风险分类。 商业银行交易账簿下的金融资产以及衍 | 银保监会 | 2023-02-11 | |
| 派生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 (2023年2月27日印发 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派生国家秘密定密(以下简称派生定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开展派生定密的工作。 本办法所称派生定密,是指机关、单位对执行或者办理已定密事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依法确定、变更和解除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保密要点(以下简称密点),是指决定一个事项具备国家秘密本质属性的关键内容,可以与非国家秘密以及其他密点明确区分。 机关、单位开展派生定密,不受定密权限 | 国家保密局 | 2023-02-27 | |
|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出境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与境外接收方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以下简称标准合同)的方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个人信息,适用本办法。 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开展个人信息出境活动,应当坚持自主缔约与备案管理相结合、保护权益与防范风险相结合,保障个人信息跨境安全、自由流动。 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一)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 (二)处理个人信息不满100万人 | 网信办 | 2023-02-03 | |
| 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023年2月15日国家档案局令第20号公布 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档案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档案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档案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实施档案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 | 档案局 | 2023-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