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云
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2626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每页
标题 制定机关 公布日 操作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2017年9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第44号公布 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为了提升乘用车节能水平,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适用本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实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 本办法所称乘用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2021-06-25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2014年7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6号发布 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为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21-06-25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2001年1月21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21-06-25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2010年11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58号公布 自2010年11月22日起施行) 为了方便台湾同胞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制定本规定。 台湾地区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台湾地区专利主管机构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第一次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要求享有其台湾地区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以下简称台湾地区优先权)。 申请人根据前款规定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应当在2010年9月12日(含当日)以后。 申请人可以
知识产权局2021-06-25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1999年8月3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号公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制止低价倾销行为,支持和促进公开、公平、合法的市场价格竞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在依法降价处理商品之外,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 本规定第二条所称成本是指生产成本、经营成本。 生产成本包括制造成本和由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21-06-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
(2016年1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3号公布 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等要求,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部门规章以外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单独或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
知识产权局2021-06-25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2006年9月12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8号公布 自2006年10月15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零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零售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促销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本办法所称促销是指零售商为吸引消费者、扩大销售而开展的营销活动。 零售商开展促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21-06-28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2016年2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5号公布 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用能产品能源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能效标识),是指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识,属于产品符合性标志的范畴。 国家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能效标识管理。具体产品实行
发展改革委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21-06-25
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
(2006年7月3日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7号公布 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共道德,防止传染病由境外传入或者由境内传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尸体,是指人去世后的遗体及其标本(含人体器官组织、人体骨骼及其标本)。 需要入境或者出境对遗体进行殡葬的,应当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
卫生部 科技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21-06-28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2020年4月1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6号公布 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下简称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国家网信办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安全部 财政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广播总局 保密局 密码局2021-06-28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2002年4月29日农业部、国家质检检总局令第12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由政府推动,并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工作模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
农业部 国家质检检总局2021-06-28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1990年8月2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1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加强行业标准的管理,确保行业标准的协调、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需要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 (一)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
国家技术监督局2021-06-25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2017年7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公布 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保证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的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的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范。以注册为目的的其他药物临床前相关研究活动参照本规范执行。 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是药物研发的基础性工作,应当确保行为规范,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本规范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21-06-28
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
(2020年8月27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外交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14号公布 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规范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维护朝觐活动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公民前往沙特阿拉伯麦加朝觐,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负责组织。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朝觐活动。 国家宗教事务局负
宗教局 外交部 公安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民航局2021-06-28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2017年12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公布 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提供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开展全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和网络交易服务监测。 省级食品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21-06-28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2007年3月27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7年第8号发布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21-06-28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2006年1月13日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第1号令公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会展业秩序,推动会展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行政法规等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各类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有关专利、商标、版权的保护。 展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监督、检查,维护展会
商务部 国家工商总局 版权局 知识产权局2021-06-25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2005年11月1日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4号公布 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直销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检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社会公布下列内容: (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直销产品范围公告; (三)直销企业名单及其直销产品名录; (四)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名单及其从事直销的地区、服务网点; (五)直销企业保证金使用情况; (六)直销
商务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21-06-28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2006年6月30日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3号公布 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学校安
教育部 公安部 司法部 建设部 交通部 文化部 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2021-06-28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2012年3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64号公布 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以下简称强制许可)的给予、费用裁决和终止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和审查强制许可请求、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和终止强制许可请求并作出决定。 请求给予强制许可、请求裁决强制许可使用费和请求终止强制许可,应当使用中文以书面形式办理。 依照本办法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家
知识产权局2021-06-25
显示 641660 条,共 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