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2023年4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公布 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 为了督促工业产品生产单位(以下简称生产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 市场监管总局 | 2023-04-04 | |
| 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2023年4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公布 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 为了督促工业产品销售单位(以下简称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销售单位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销售单位主要负责人 | 市场监管总局 | 2023-04-10 | |
|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2023年4月7日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号公布 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维护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经依法注册后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相关造价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行政 | 交通运输部 | 2023-04-07 | |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2023年4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公布 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 为了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以下简称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依法落实特种设备质量安 | 市场监管总局 | 2023-04-04 | |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2023年4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公布 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 为了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依法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 市场监管总局 | 2023-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