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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2626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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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制定机关 公布日 操作
民航企业安全保障财务考核办法
(2017年3月27日交通运输部令第7号公布 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促进民航企业提高安全生产财务保障能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民航行政机关对民航企业实施的安全保障财务考核活动。 前款所称民航行政机关是指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及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企业包括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民用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 民航企业安全保障财务考核对企业的安全生产
交通运输部2017-03-27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
(2017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42号公布 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学校招收、培养、管理国际学生的行为,为国际学生在中国境内学校学习提供便利,增进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国教育国际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学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校。 本办法所称国际学生,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具有中国国籍且在学校接受教育的
教育部 外交部 公安部2017-03-20
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2002年7月2日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13号发布 根据2017年4月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的决定》修订) 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2002年7月2日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13号发布 根据2017年4月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的决定》修订) 附件下载: 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1号).doc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1号).pdf
交通运输部2017-04-01
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2002年7月2日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12号发布 根据2017年4月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的决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附件下载: 附件A-D.pdf 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pdf 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2002年7月2日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12号发布 根据2017年4月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的决定》修订) 附件下载: 附件A-D.pdf 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pdf
交通运输部2017-04-01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2017年3月16日公安部令第143号发布 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管理,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与管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消防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
公安部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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