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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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1995年2月20日司法部令第37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鼓励和保护律师、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公平竞争,维护律师行为的正常执业秩序,制定本规定。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必须遵循公平、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公认的执业准则。 鼓励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 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下列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 (二)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 | 司法部 | 1995-02-20 | |
|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1994年12月14日劳部发〔1994〕503号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1994-12-14 | |
|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 (1994年12月22日人薪发〔1994〕5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 (1994年12月22日人薪发〔1994〕5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的技术工人(含合同制技术工人,下同),列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1994-12-22 | |
| 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管理办法(试行) (1995年2月13日交通部交基发〔1995〕97号公布 自1995年2月13日起施行) 为加强水运工程造价的行业管理,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制定本办法。 下列内容应制定水运工程定额(包括指标、规定或办法,下同)。 (一)建设前期工作需要的定额,包括《投资估算指标》、《投资估算编制规定》和《建设工期定额》。 (二)工程实施阶段需要的定额,包括各种《概预算定额》和相关的《概预算编制规定》。 (三)施工单位内部需要的定额,包括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船机艘(台)班产量定额以及投标工程成本定额。 (四)工程量计算办 | 交通运输部 | 1995-02-13 | |
| 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 (1994年12月26日国税发〔1994〕267号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正) 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 (1994年12月26日国税发〔1994〕267号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字[94]095号)的有关 | 税务总局 | 1994-12-26 | |
| 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1994年12月29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档案局档发字〔1994〕23号公布 自1994年12月29日起施行) 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档案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筹建以来的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本企业以及对国家、社会具有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不同载体形式)。 外商投资企业档案属企业所有,受国家法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档案局 | 1994-12-29 | |
|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1994年12月9日劳部发〔1994〕498号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1994-12-09 | |
|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 (1995年1月17日人职发〔1995〕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人事部“三定”方案(国办发〔1994〕60号)和《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5〕1号)制定本暂行办法。 国家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公认、国际可比、事关公共利益的原则,在涉及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技术工作领域,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1995-01-17 | |
|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1995年2月25日农业部令第5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农业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修订 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关于修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 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农业部现行规章清理结果》修订)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国内农业植物检疫,不包括林业和进出境植物检疫。 农业部主管全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县级以上地 | 农业农村部 | 1995-02-25 | |
|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1994年12月31日国权〔1994〕78号发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特制定本办法。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 | 版权局 | 1994-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