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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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格式和代码标准(第2部分第1分部) (2003年1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27号公布 自2003年1月30日起施行) 表格格式和代码标准(第2部分第1分部) (2003年1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27号公布自2003年1月30日起施行) 表格格式和代码标准(第2部分第1分部) | 知识产权局 | 2003-01-15 | |
|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003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公布 根据2016年1月5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二)管理全国地质资料馆,指导全国地质资料馆藏业务,组织开展地质资料管理业务培训; (三)制定地质资料管理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监督检 | 原国土资源部 | 2003-01-03 | |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003年3月8日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令第30号发布 根据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广电总局、民航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 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 国家计委 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 民航总局 | 2003-03-08 | |
| 关于受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规定 (2003年1月16日科学技术部令第6号公布,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为了做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称“特别行政区”)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受理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受理特别行政区政府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活动。 特别行政区政府推荐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人,应当是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创造性突出贡献,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条件的特别行政区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 | 科技部 | 2003-01-16 | |
|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 (2003年1月29日科学技术部令第7号发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含课题,下同)评估评审活动的监督检查,规范项目评估评审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保证项目评估评审工作廉洁高效依法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项目评估,是指科技部各专项科技计划主管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和竞争的原则,择优遴选具有科技评估能力的评估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和标准,对项目进行的专业化咨询和评判活动。 项目评审,是指科技部各专项科技计划主管部门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科技、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按照规定的程序、 | 科技部 | 2003-01-29 | |
|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2003年4月2日司法部令第77号发布 2014年10月11日司法部令第130号修订) 为规范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实行办案责任制。 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刑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 | 司法部 | 2003-04-02 | |
|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 (2002年12月30日,农业部令第24号) 为有效处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以下简称品种权)侵权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品种权侵权案件是指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以及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行为。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处理本行政辖区内品种权侵权案件。 请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处理品种权侵权案件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请求人是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二)有明 | 农业农村部 | 2003-02-01 | |
|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2003年2月27日劳动保障部令第16号公布 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稽核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 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具体承办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二)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和财会、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2003-02-27 | |
|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 (2003年1月30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外汇局令第2号公布 根据2015年10月28日《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 为鼓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来华从事创业投资,建立和完善中国的创业投资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创投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或外国投资者与根据中国法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科技部 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 外汇局 | 2003-01-30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赔偿办法 (2003年3月24日海关总署令第101号发布 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取得行政赔偿的权利,促进海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各级海关依法、正确、及时处理行政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各级海关办理行政赔偿案件,包括因海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导致的行政赔偿和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实施查验而发生的查验赔偿,适用本办法。 海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是海 | 海关总署 | 2003-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