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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2626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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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制定机关 公布日 操作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旅游局令第22号公布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国家旅游局局长办公会讲座通过,自2005年7月3日起施行) 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导游人员的业务素质,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逐级晋升、动态管理的原则。 凡通过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符合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规定报考条件的导游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的等级考核评定。 国家旅游局负责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标准、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负责对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工作进
国家旅游局2005-09-26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
(2005年10月13日电监会令第11号发布 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了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证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市场监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履行全国电力市场监管职责。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区域监管局(以下简称区域电监局)负责辖区内电力市场监管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城市监管办公室协助区域电监局从事电力市场监管工作。 电力市场监管依法进行,并遵循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 电力市场主体
电监会2005-10-13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2005年10月13日电监会令第10号发布 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电力市场行为,依法维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区域电力市场。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负责区域电力市场运营的监督管理。 电力市场主体包括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发电企业、输电企业、供电企业,以及经电力监管机构核准的用户。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包括区域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调度机
电监会2005-10-13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2005年8月29日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第2号公布 根据2017年9月14日《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下同)、挂车和摩托车。 二
商务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2005-08-29
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
(2005年9月17日公安部令第80号发布 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规范公安行政许可工作,制定本规定。 公安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适用本规定有关公安机关的规定。 公安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等原则。 公安机关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规定进行公示可以采取设置公告栏、触摸屏或者查阅本等方式进行。已经建立公共信息网站的公安机关还应当将该条规定的
公安部2005-09-17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8月25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 号公布 自 2005年9月1日 起施行) 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国资委2005-08-25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2005年9月30日司法部令第95号公布 自2005年9月30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的诉讼需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
司法部2005-09-30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2005年9月30日司法部令第96号公布 自2005年9月30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司法鉴定人的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的诉讼需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司法鉴定人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人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
司法部2005-09-30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2005年9月1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公布 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污染源监管,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预防污染事故,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 重点污染源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必须遵
环保总局2005-09-19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2005年11月1日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4号公布 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直销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检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社会公布下列内容: (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直销产品范围公告; (三)直销企业名单及其直销产品名录; (四)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名单及其从事直销的地区、服务网点; (五)直销企业保证金使用情况; (六)直销员证
商务部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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