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2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 | 文化和旅游部 | 2018-12-10 | |
|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2017年6月21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公布,2018年12月6日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修订) 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农药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查、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 | 农业农村部 | 2018-12-06 | |
|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2017年6月21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4号公布,2018年12月6日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修订) 为了规范农药生产行为,加强农药生产管理,保证农药产品质量,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药生产,包括农药原药(母药)生产、制剂加工或者分装。 农药生产许可的申请、审查、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制定生产条件要求和审查细则。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审查并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加强本行 | 农业农村部 | 2018-12-06 | |
|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2018年1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2号公布 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汽车产业改革开放新形势,完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完善汽车产业投资项目准入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主体投资行为,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向。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着力构建智能汽车创新发展体系。 坚持使市场在汽车产业资源配置 | 发展改革委 | 2018-12-10 | |
|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2018年12月3日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公布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护、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控制捕捞强度,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渔业捕捞活动,以及外国人、外国渔业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水域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另有规定的,按条约、协定执行。 国家对捕捞业实行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管理,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和捕捞限额制度。 国家根据渔业资源变 | 农业农村部 | 2018-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