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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2626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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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制定机关 公布日 操作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2006年3月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2号公布 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环境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本办法所称的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品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国家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
环保总局2006-03-08
电力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规定
(2006年4月7日电监会令第20号发布 自2006年5月15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电力监管,规范电力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行为,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进入电力企业或者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的工作场所、用户的用电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对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用户或者其他有关单位(以下简称被检查单位)遵守国家有关电力监管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 电力监管机构进行电力事故
电监会2006-04-07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2006年4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公布,自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 为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条例》附表确定的可以用于制毒的非药品类主要原料和化学配剂。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见本办法附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 《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04-05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2006年2月23日司法部令第101号发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公证机构的审批管理和执业监督,规范公证机构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公证机构依照《公证法》和本办法设立。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公证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 公证机构应当加入地方和全国的公证协会。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司法部2006-02-23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2006年3月14日司法部令第102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公证员的任职管理和执业监督,规范公证员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公证员是符合《公证法》规定的条件,经法定任职程序,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 公证员的配备数量,根据公证机构的设置情况和公证业务的需要确定。公证员配备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编制和核定,报司法部备案。 公证员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公证
司法部2006-03-14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
(2006年2月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第二次修正) 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海洋石油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 海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02-07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
(2005年12月13日公安部令第82号发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和规范互联网安全技术防范工作,保障互联网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是指保障互联网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防范违法犯罪的技术设施和技术方法。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联网使用单位负责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并保障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功能的正常发挥。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联网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
公安部2006-03-01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006-02-15财政部财政部令第33号公布 2007-01-01实施) 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
财政部2006-02-15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4月7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4 号公布 自 2006年5月7日 起施行) 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监督,规范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综合反映企业资产运营质量,促进提高资本回报水平,正确引导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综合绩效评价,是指以投入产出分析为基本方法,通过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相应行业评价标准,对企业特定经营期间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
国资委2006-04-07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4月14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3 号公布 自 2006年5月14日 起施行) 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
国资委200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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