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18年1月15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号发布 根据2018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为了加强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港口工程建设活动,保证港口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港口工程建设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港口工程建设, | 交通运输部 | 2019-11-28 | |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 (2017年1月16日交通运输部令第1号发布 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为规范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工作,依法保护航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制定本办法。 对与航道有关的工程进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及监督实施,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以下统称建设)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前,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论证评价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并提出减小或者消除影响的对策措施,由有审核权 | 交通运输部 | 2019-11-28 | |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2018年10月22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发布 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为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批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 交通运输部 | 2019-11-28 | |
|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2019年11月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1号公布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维护在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在内地(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2019-11-29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 (2011年1月27日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4号公布 根据2013年12月2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9月5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5年5月12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6年12月1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 | 交通运输部 | 2019-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