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共 2626 部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2021年1月26日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公布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 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 | 农业农村部 | 2021-01-26 | |
| 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2021年1月27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民用核设施(以下简称核设施)操作人员的资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核设施操作人员(以下简称操作人员)的执照申请、培训、考核、颁发,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一)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核动力厂及装置(以下统称核动力厂); (二)核动力厂以外的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其他反应堆(以下统称研究堆); ( |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 2021-01-29 | |
| 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1月30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9〕外经贸管发第66号公布 自1999年1月30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的管理,保证对香港市场的稳定供应,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特制定本办法。 商品品种范围:活畜(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鸡、冻肉禽(冻猪肉〔包括冻猪付产品〕、冻乳猪、冻牛肉、冻鸡)、水产品(大闸蟹、活塘鱼)。除活塘鱼外,供港鲜活冷冻商品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出口许可证由外经贸部授权的发证机关发放。许可证当月有效。 管理机构及职责。 | 商务部 | 2021-01-30 | |
|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2003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7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为了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防灾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在抗震设防区的城市,编制与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抗震设防区,是指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及六度以上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的地区)。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业 | 建设部 | 2021-01-26 | |
|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 (2021年1月1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1号公布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有效防控保险市场风险,维护保单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本规定所称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对保单持有人履行赔付义务的能力。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偿付能力管理体系,有效识别管理各类风险,不断提升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水平,及时监测偿付能力状况,编报偿付能力报告,披露偿付能力相关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2021-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