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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国家部门2626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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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制定机关 公布日 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表格格式和代码标准
(2001年12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20号公布 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表格格式和代码标准 (2001年12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20号公布 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表格格式和代码标准 ZC 0004-2001 根据中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在制定中要为社会公众服务、为国家宏观决策服务、为行业管理部门管理服务的指导思想,为规范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各种相关表格格式及代码,制定《表格格式和代码标准》第1部分:表格代码规则,现予公布,自二
知识产权局2021-07-03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公布 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扩大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等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21-07-03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办法
(2001年11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1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下简称布图设计)专有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条例第三十一条所称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政执法委员会),负责处理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纠纷,调解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赔偿数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知识产权局应当协助、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
知识产权局2021-07-03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1999年6月1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使用方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制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处方药与
药监局2021-07-03
采用公历标示日期的规范(试行)
(2006年11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1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采用公历标示日期的规范(试行) (2006年11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1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前 言 《采用公历标示日期的规范(试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之一,编号为ZC 0010-2006。 本试行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 本试行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试行规范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采用公历标示日期的规范制订工作组。 本试行规
知识产权局202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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