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 449 部法律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其他法律一般由常委会制定。
| 标题 | 制定机关 | 时效性 | 公布日 | 操作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2008-04-24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鼓励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2007-08-30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为了预防洗钱活动,遏制洗钱以及相关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洗钱工作,维护金融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2006-10-31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2007-12-29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为了全面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2007-12-29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有效 | 2007-12-29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2007-08-30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已废止 | 2007-03-16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2008-10-28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已修改 | 2008-0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