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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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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警务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使用、保障、管理及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作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科学配置并严格控制辅警规模,将辅警队伍建设
郑州市人民政府2022-03-28
芜湖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为了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防治和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机动车,是指以汽油、柴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作为燃料,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本办法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市
芜湖市人民政府2022-03-30
日喀则市洗车场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洗车场管理,改善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集中建设区内洗车场的建设、经营、监管和服务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洗车场,是指具备固定经营场地、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车身清洁美容、洗车保洁设备及洗车用水循环过滤、排水、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从事机动车辆清洗保洁有偿服务活动的场所。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对洗车场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保障经费投入。鼓励洗车场经营者建设具有科技创新、节能环保和节水功能的洗车场。 城市管理部门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2022-03-23
日喀则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
为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规范停车场的使用和管理,改善市容和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内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车辆、非机动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配建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为本单位、本住宅区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2022-03-23
普洱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
为规范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和《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规章,是指市人民政府制定并以市人民政府令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规定所称地方性法规草案,是指市人民政府拟订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 制定规章的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
普洱市人民政府2022-03-28
南阳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市、县(区)、乡(镇)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保障性住房租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将其拥有所有权、合法使用权或者管理权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房屋返还出租人的行为。 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
南阳市人民政府2022-04-01
辽宁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维护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以下统称单位)的内部审计,以及审计机关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体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在本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向其负责并
2022-03-31
淮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淮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淮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1月28日经市政府八届第8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市长:史志军2022年3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淮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为了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将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淮安市人民政府2022-03-24
湖北省行政处罚听证规则
为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证本省行政机关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规则。 本省各级行政机关(含经依法授权或者受委托的行政执法组织,下同)拟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当事人)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之前,当事人申请听证的,适用本规则。 本条前款所称“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标准为: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经营活
2022-03-23
湖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
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持正常出生人口性别构成,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全社会应提高对保持正常出生人口性别比重要性的认识,破除旧的生育观念,自觉遵守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保持正常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工作。 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胎儿性别鉴定和终
2022-03-23
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
为做好对老年人的优待服务工作,改善老年人的生活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依照本规定在全省范围内享受优待服务。 60周岁以上各年龄段的老年人,可以依照本规定享受特殊优待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规定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 老年人进入各类公园、纪念性陵园,门票(
2022-03-23
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与电梯使用安全相关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电梯,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具体范围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目录确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使用安全工作的领导,依法确定有关部门的电梯使用安全监管职责并督促和支持其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使用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电梯事故及重大故障应急处置机制,引导和规范电梯维护保养单
2022-03-23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委托、属地化管理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省政府决定,取消27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1项行政权力事项,委托32项行政权力事项,属地化管理16项行政权力事项。 一、取消27项行政权力事项。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下放1项、委托32项行政权力事项。各地、各部门要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委托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各地要对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办理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三、属地化管理16项行政权力事项。属地化执法权力事项,省级不再实施。省级部门负责政策标准制定、监督指导,组织协调跨区域
2022-03-19
贵州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
为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领导、协调,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分工
2022-03-29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职能,确保行政权力事项规范有序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市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情况,市政府决定收回24项原调整由区实施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各区和市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调整交接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事项的承接部门、交接日期等内容。自交接之日起,各承接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项,原实施部门对在交接日期前已受理的申请,应继续完成办理。各区应当主动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衔接落实,严格依法规范办事,确保行政权力事项规范有序收回。附件:收回事项清单附件收回事项
广州市人民政府2022-03-29
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
为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建设现代法律服务业强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法律服务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满足各类主体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而提供的法律服务设施、服务产品、服务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律师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服务、调解服务、法律顾问服务、仲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等项目。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工作以及相关活动。 公共法律
广州市人民政府2022-03-29
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本市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评估、清理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行政机关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机构编制、会议纪要、工作方案
大连市人民政府2022-03-22
大连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地方性法规(以下简称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以下简称规章)制定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制定本规定。 法规草案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评估、清理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制定法规草案和规章应当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从本市实际需要出发,增强针对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努力使政府
大连市人民政府2022-03-22
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保护斑海豹及其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斑海豹保护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为保护斑海豹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而设立的海上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斑海豹保护区位于本市西部渤海辽东湾海域,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个功能区。斑海豹保护区和各功能区的面积、范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斑海豹保护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斑海豹保护区主管部门,
大连市人民政府2022-03-22
安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监督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
安庆市人民政府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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