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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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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工作,保证行政许可主体合法,提高行政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许可委托,是指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对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应当遵循合法、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得
鞍山市人民政府2019-09-10
滨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滨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产、消防和其他用水需求及城市供水安全,维护城市供水企业和城市供水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企业和使用城市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城市供水应当遵循综合利用和节约用水的原则,保证供水安全,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安排工业用水和其他用水。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市城市供水的管理工作。县(市、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
滨州市人民政府2019-08-27
滨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滨州市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水利风景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科学、合理利用水利风景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利风景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域(水体)为依托,以河道、湖泊、灌区、水库等水利工程为主体,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水利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可供人们从事游览观光、休闲健身、科技普及和文化教育等活动的区域。水利风景区分为国家级和省级。 水利风景区建设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性事业
滨州市人民政府2019-08-27
滨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滨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合理利用公共空间资源,创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设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包括:(一)利用户外场地、建(构)筑物和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设置展示牌、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灯箱、广告栏、地名标志、宣传栏、实物模型等广告的行为;(二)利用建(构)筑物、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亭体
滨州市人民政府2019-08-27
滨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关于滨州市河道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除黄河、漳卫新河以外本市行政区域内河道的规划、建设、管理与保护。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设立河长,根据河道级别分别设立市级、县级、乡级、村级河长。河长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 各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道执法
滨州市人民政府2019-08-27
池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辖区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科学完备的基础设施体系、专业作业服务体系和智慧城市管理体系,保障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所
池州市人民政府2019-08-26
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及其监督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规范性文件管理遵循法制统 一、
2019-09-26
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保证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完好和正常使用,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生产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大连市城市规划区及建制镇内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设置、维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环境卫生设施,主要包括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工程设施和环境卫生作业场所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是指公共厕所、化粪池、垃圾容器(袋)、容器间、垃圾间、废物箱、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等。环境卫生工程设施,是指垃圾转运站(房)、垃圾(粪便)无害
大连市人民政府2019-08-23
德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德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德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德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作如下修改: 删去 第四款。 二、将 第四项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 第三款中的“规划”、 中的“城乡规划”和 第三款中的“规划”修改为“国土空间规划”。 三、将 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前款所称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四、删去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五、删去
德州市人民政府2019-08-10
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东莞市人民政府十六届第90次常务会议决定对《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删除 第四款内容。(二)将 修改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许可的决定,向中标人颁发许可证,并与中标人签订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经营协议。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经营协议应当明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作为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附件”。本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修改后重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9-08-28
福建省河长制规定
为了推进和保障河长制实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河长制,是指在相应水域设立河长,由其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水域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机制。 本规定所称水域,包括江河、水库等水体。 本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其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
2019-09-23
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以下事项: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
2019-09-23
关于委托实施省管部分用地审批(审核)职权的决定
职权的决定〉的决定》修订 自2019年8月14日起施行) 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将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哈尔滨新区、绥芬河市的省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审批职权,由省人民政府委托给上述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实施,原由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的相应审查职权,委托给上述市(地)、哈尔滨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上述城市中,需对依据国务院已
2019-08-14
广安市犬只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犬只管理,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广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免疫、登记、饲养、收治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警用、搜救犬只以及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单位因特定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不适用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犬只管理划分为限养区和非限养区。限养区指广安市城市建成区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限养区域。非限养区指未被划定为限养区的区域。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
广安市人民政府2019-08-28
广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广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用火药制成的,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和礼花弹等制品。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
广安市人民政府2019-08-28
哈尔滨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建成区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统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在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卫部门)负责全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19-08-09
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改善城市环境,节约能源,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维护供热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集中供热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集中供热是指利用热电联产、区域锅炉、工业余热等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热用户提供热水、蒸汽等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本办法所称集中供热企业,是指从事集中供热生产、经营、服务的企业。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集中供热的行政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
合肥市人民政府2019-08-30
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工程建设等)施工、建(构)筑物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道路保洁、绿化建设和养护作业等活动中以及因泥地裸露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构)
合肥市人民政府2019-08-30
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货物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超限,是指货运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超过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超过公路交通标志标明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 本办法所称超载,是指货运车辆载物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2019-09-24
黄石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市人民政府规章(以下称规章)制定程序,保证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评估、修改、废止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规章的制定应当坚持党的领导,遵循立法原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章制定的组织、指导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编制政府年度立法计划草案;(二)组织、督促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的实施;(三)组织起草市人民政府交办的规章草案;(四)对部门起草的规章草案送审稿
黄石市人民政府2019-08-26
江西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
为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救助准备、对遭受自然灾害的受灾人员开展救助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台风、风雹、雷电、低温冷冻、大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省减灾委员会为省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
2019-09-29
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烟花爆竹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花爆竹(含礼花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及其原材料的储存、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烟花爆竹产业布局纳入本地安全生产规划,组织、督促有关部门
2019-09-29
兰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兰州市人民政府规章(2019年9月3日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9〕第5号公布自2019年10月15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集约利用和优化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管廊),是指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本办法所称城市工程管线,是指城市范围内
兰州市人民政府2019-09-03
泸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保障食品安全和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泸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饮食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供餐服务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本办法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经食品加工后不可食用的油脂和经油水分离设备分离产生的油脂。 鼓励和积极引导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自办宴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
泸州市人民政府2019-08-21
南宁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南宁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3月25日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市长周红波2019年8月31日南宁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为了严格控制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为,发挥道路正常功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建成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
南宁市人民政府2019-08-31
内蒙古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安全管理活动。上位法已经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铁路安全管理遵循生命至上、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协调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铁路安全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解决涉及铁路安全的重大问题,依法保障护路联防工作经费。 铁路沿线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
2019-09-03
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适用本办法。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委托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其管理范围内建设活动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重大或者跨区域等建设活动涉及的国有土地
宁波市人民政府2019-08-19
钦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城市道路挖掘行为,维护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和市容环境整洁,保证城市道路质量,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钦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的挖掘、修复活动。本办法所称挖掘城市道路,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因工程建设以及其他需要破除路面、地下顶进作业等影响城市道路功能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开放式公共用地、开
钦州市人民政府2019-09-27
青岛市证明事项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证明事项管理,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政务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或者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具证明的行为,适用本规定。证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同级行政机关证明事项管理的有关工作。 大数据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完善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库,为办理证明事项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应当将办理政务事项产生的涉及证明的信息,以
青岛市人民政府2019-08-15
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人民防空管理,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为国家确定的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 市、区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市人民政府会同同级军事机关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人民防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人民防空工作。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人民防空工作,并接受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市、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具体职责划分由市人民政府规定。发展改革、卫生、教
厦门市人民政府2019-08-20
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进和规范本市公共数据开放和利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开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涉及国家秘密的公共数据管理,按照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定义) 本办法所称公共数据,是指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采集和产生的各类数据资源。 本办法所称公共数据开放,是指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公共数据范围内,面向社会
2019-08-29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定义)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和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管理部门)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行政主管部门,并负责所管辖的专业建设工程文明
2019-09-18
上海市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管理办法
(目的与依据) 为了规范小型客运船舶的运输经营行为,维护水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水路客运安全,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市通航水域内小型客运船舶的运输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载客12人以下的客运船舶为小型客运船舶。 (管理部门)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经营的行政主管部门,并负责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等中心城区以及跨区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浦东新区以及闵行、宝山、嘉定、金山、松江、奉贤、青浦和崇明
2019-08-13
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3号《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8月8日市政府六届一百七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市长陈如桂2019年8月20日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促进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以下简称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校外托管服务以及相关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校外托管机构,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的,受学生监护人委托在学校以外为学生提供就餐、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9-08-20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为规范我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保证规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人民政府规章(以下简称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立法后评估、清理等,适用本规定。 制定规章,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突出地方特色,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制定规章,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确立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从本地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2019-08-15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为了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工作人员、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职工均有依照本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市人力资源和
2019-09-09
铜仁市违法建筑查处办法
2018年11月26日铜仁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根据2019年8月13日《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铜仁市违法建筑查处办法〉的决定》修订铜仁市违法建筑查处办法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违法建筑的查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许可擅自修建、未按规划许可内容修建的建(构)筑物,以及超过规划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 查处违法建筑实行分级负
铜仁市人民政府2019-08-13
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犬的饲养、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军队、公安机关、应急管理主管部门以及科研机构等因特殊需要养犬的,不适用本办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建立养犬管理保障工作机制,将养犬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内养犬管理工作。
威海市人民政府2019-09-27
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维护乘客合法权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优先发展、综合开发的原则。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当遵循安全运营、便捷高效、规范服务、综合治理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工作的统一领导,市轨道交通管理综合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综合开发等重大事项。城市轨
温州市人民政府2019-08-13
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居住房屋,是指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房屋。旅馆业客房和公共租赁房屋除外。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理区域)内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的
温州市人民政府2019-08-13
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结合温州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行政区域内,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 市人民政府负责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以及重大建设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江口产业
温州市人民政府2019-08-13
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无锡市人民政府规章下载文字版下载图片版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11月14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11月22日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29号发布2019年9月12日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70号修改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修
无锡市人民政府2019-09-12
无锡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无锡市人民政府规章下载文字版下载图片版无锡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2007年11月8日无锡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11月27日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发布2010年11月30日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修改2019年9月12日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70号修改自2008年1月1日施行) 为切实加强我市劳动模范的评选和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市行政辖区内劳动模范的评选和管理依照本实施细则施行。 劳动模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的优秀代表。无锡市劳动模范
无锡市人民政府2019-09-12
无锡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无锡市人民政府规章下载文字版下载图片版无锡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6月4日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9月11日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69号发布自2019年10月15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
无锡市人民政府2019-09-11
无锡市水文管理办法
无锡市人民政府规章下载文字版下载图片版无锡市水文管理办法(2013年8月1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8月9日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发布2019年9月12日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70号修改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发展水文事业,为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灾减灾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和《江苏省水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文活动的,
无锡市人民政府2019-09-12
西安市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活动,改善城市景观风貌,维护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机动车车身广告的发布、内容审查及其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的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是指利用机动车车身,采取安装、悬挂、张贴、喷涂、绘制等形式,设立广告的行为。 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管理工作。阎良
西安市人民政府2019-09-02
漳州市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为规范漳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以下简称法规草案)和制定漳州市人民政府规章(以下简称政府规章)程序,提高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工作的效率,保证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的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以及《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适用本规定。 市政府可以对本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拟定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
漳州市人民政府2019-08-30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沿城市规划道路、绿化带等公共用地安排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带征公共用地。 城市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中小学学校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擅自改变用途;文物古迹、古树名木、风景名胜保护区、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控制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 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挖
长沙市人民政府2019-09-16
长沙市公共场所用字管理暂行规定
为维护国家文字的统一,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加强公共场所用字管理。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使用汉字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共场所,是指社会公众活动的处所,包括道路、广场、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歌舞厅、商店、公园、机场、车站、码头及交通工具上用字等。本规定所称公共场所用字,是指公共场所使用的汉字,包括牌匾、广告、公告、橱窗、灯箱、霓虹灯、荧屏、标语、标志、路名牌、站名牌等用字。 市及区、县(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同
长沙市人民政府2019-09-16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了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 在本市大治河以南、金汇港以东以及小洋山岛、浦东国际机场南侧区域设置新片区。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先行启动南汇新城、临港装备产业区、小洋山岛、浦东国际机场南侧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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