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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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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西藏自治区本级储备粮(以下简称自治区储备粮)的管理,有效发挥自治区储备粮的宏观调控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自治区储备粮(含自治区动态应急储备粮),是指自治区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区粮食市场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 从事和参与自治区储备粮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自治区储备粮所有权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
2022-06-23
西安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科学合理利用地下空间,保障城市地下管线的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依据《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及地理信息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城市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公共安全视频等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地下管线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协调管理、保障安全、信息共享和“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建立城市地下管线管理联席
西安市人民政府2022-06-24
上海市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 凡在本市范围内作业的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以及与农业机械作业有关的人员,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是本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具来源证明,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
2022-06-22
上海市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简陋锅炉和非法改装常压锅炉的规定
(目的)为了消除非法制造、销售、使用简陋锅炉和将常压锅炉改为承压使用产生的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含义)本规定所称的简陋锅炉,是指不按照国家标准设计、不采用标准材质或者不按照规定工艺制造的产生蒸气或者热水的承压设备(以下简称土锅炉)。 本规定所称的常压锅炉,是指锅炉本体开孔或者用连通管与大气相通,在任何情况下锅炉本体顶部表压为零的热水锅炉。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造、销售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锅炉
2022-06-22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将省级行政机关50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委托给市、县级行政机关。省级行政机关将部分行政许可权限委托给市、县级行政机关的,应当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所规定的实施层级和实施内容,会同受委托的行政机关依法确定委托内容。委托事项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省级行政机关与受委托的市、县级行政机关依法签订委托书后实施。受委托的市、县级行政机关不得就委托事项再行委托。 同时,废止《陕西省
2022-07-12
秦皇岛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令〔2022〕第3号《秦皇岛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已经2022年7月1日市第十五届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8月8日起施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市长2022年7月8日秦皇岛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目录 为了规范政府规章制定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政府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评估、解释、清理、档案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政府规章制定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立法工作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2-07-01
秦皇岛市休闲船艇管理规定
为加强休闲船艇管理,促进休闲旅游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本市海域内,使用游艇、体育运动船艇、海上游乐设施等船艇从事游览观光、体育运动、休闲娱乐等水上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休闲船艇管理坚持安全有序、属地管理、绿色节能、科学发展的原则,促进海域通航环境持续改善,实现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休闲船艇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休闲船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保障休闲船艇管理所需的人员和装备等经费投入。本规定所称县、区包括秦皇岛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2-07-06
濮阳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全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行政区域内与住宅物业(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有关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的设置维护、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及其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
濮阳市人民政府2022-07-08
梅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梅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7月1日梅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市级储备粮管理,发挥市级储备粮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市级储备粮的收储、销售、轮换、储存、动用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市级储备粮,是
梅州市人民政府2022-07-01
开封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
《开封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已经2022年6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79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市长2022年7月7日开封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
开封市人民政府2022-07-07
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规章外,由本省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行
2022-06-28
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
为了普及和加强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推动构建生态环境社会行动体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促进生态文明教育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生态文明教育,是指通过开展资源环境国情教育、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知识,以及传承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等方式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培养生态环境保护技能和行为习惯的教育活动。 生态文明教育应当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
2022-06-28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2022年6月13日七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22年7月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公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省政府决定将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实施(事项清单附后)。对调整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实施机关应当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并应当刻制和授权承接机关使用审批印章。承接机关应当周密组织
2022-07-13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行政处罚的决定
为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如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施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书面委托阿城区、双城区和呼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综合执法部门(机构)实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做好有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依法签订委托书,明确日常监管职责,并及时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 受委托组织应当在委托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2-06-25
鄂州市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鄂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城市绿化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城市绿化应当遵循科学绿化、节俭务实、植护并重的原则,注重生态保护、休息游憩、文化传承、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功能的协调。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工作。区人民政府(含葛店经济开
鄂州市人民政府2022-06-27
东营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保障地下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信息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公共视频监控、工业等管道线缆及其附属设施。 地下管线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分工负责、信息共享、高效安全的原则。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
东营市人民政府2022-07-07
常州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管理,预防疾病传播,保障游泳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游泳场所,是指人工建造、向社会公众开放、进行游泳活动的各类室内外游泳场(馆)和水上乐园。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工作机制。常州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职责权限内负责本区域的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工作。 市、辖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2022-07-05
北京市标准化办法
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但法律、行政法规和
2022-07-11
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解读链接:《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政策解读(2022年6月21日宝鸡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
宝鸡市人民政府2022-06-21
《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
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市、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编制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批准后的年度房屋征收计划于10个工作日内报市房屋征收部门。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已经登记的被征收房屋,其权属、区位、用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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