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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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决策行为,健全市人民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一)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三)开 | 郑州市人民政府 | 2022-08-17 | |
|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2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将7项行政许可事项市级行政机关权限(全部或部分)依法委托给区县级行政机关。市级行政机关将部分行政许可权限委托给区县级行政机关的,应当根据国务院、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所规定的实施层级和实施内容,会同受委托的行政机关依法确定委托内容。委托事项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市级行政机关与受 | 西安市人民政府 | 2022-08-19 | |
| 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索引号010198161/2022-00181主题分类发布机构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布日期2022-08-1016:56:02发文单位乌鲁木齐市政府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148号)文号主题词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管理办法148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148号)2022-08-1016:56:02来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文件:《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148号).doc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148号).pdf |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 2022-08-10 | |
| 天津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 为了保护本市传统工艺美术,推动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繁荣与发展,根据《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传统工艺美术,是指历史悠久,技艺精湛,世代相传,以传统工艺和制作技艺流程创作生产,主要采用天然或者传统原材料制作,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传统工艺美术的认定、保护、发展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本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活动应当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养。 市和区 | — | 2022-08-05 | |
| 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施办法 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施办法》已经2022年8月22日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市长:廖立勇2022年8月29日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施办法 为了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相对集中行 | 南宁市人民政府 | 2022-08-29 | |
| 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 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已经2022年6月10日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市长:廖立勇2022年8月18日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及其相关工作。 本办法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 | 南宁市人民政府 | 2022-08-18 | |
| 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 兰州市人民政府规章2022年8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2年10月15日起施行目录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打造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实践样本城市为目标,为各类 | 兰州市人民政府 | 2022-08-13 | |
| 荆门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 为加强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交通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公共交通车辆、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及其他特种车辆等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国家和省、市其他相关规定。 本办法所称停车设施,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及相关停车配套设施,包括 | 荆门市人民政府 | 2022-08-05 | |
| 晋中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县(区、市)人民政府(以下称决策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执行和调整程序,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 | 晋中市人民政府 | 2022-08-26 | |
| 鹤壁市快递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加强快递业监督管理,促进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业的保障、促进、服务、监督、管理等活动。本办法所称快递企业是指经营快递业务的邮政企业和其他快递企业。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在专项资金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 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业的监督管理,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实施县、区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 鹤壁市人民政府 | 2022-08-10 | |
| 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办法(试行) 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办法 (试行) (2022年8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公布 自2022年8月13日起施行) 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现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依法防控、常态常备、科学精准、防线前移、关口内置等 | — | 2022-08-24 | |
| 河北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食盐管理,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盐生产、销售和储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食盐是指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 食盐实行专营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食盐专营工作的领导,建立权责一致的专业化监管体制,健全食盐储备体系和应急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食盐专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 | — | 2022-08-18 | |
| 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 为了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粮食流通及其安全保障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粮食流通,包括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以下统称粮食经营活动)。 粮食流通管理应当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促进公平竞争和市场稳定。 粮食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 — | 2022-08-18 | |
| 合肥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管理,保证外卖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外卖配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商务、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餐饮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引导、督促网络餐饮经营者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做好对网络餐饮从业者食品安 | 合肥市人民政府 | 2022-08-26 | |
| 合肥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保护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市区范围内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依法实施特许经营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市人民政府依法采用竞争方式授权投资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市政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的活动。 实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遵循公共 | 合肥市人民政府 | 2022-08-26 | |
| 邯郸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驻邯各军事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由邯郸军分区参照本规定组织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监管 | 邯郸市人民政府 | 2022-08-18 | |
|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青政办〔2022〕47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市范围内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衔接国家、省级统筹、分级负责、事 | 海东市人民政府 | 2022-08-31 | |
| 广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和管理,提高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热线)的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热线,是指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由12345电话以及配套设置的微信、网站等网络方式共同组成的24小时公共服务平台。 热线工作应当遵循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权责明确、智能高效、便民利企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接收、限时办理、科学考核的工作机制。 市人民政府建立热线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热线工作,协调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22-08-10 | |
| 广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推动测绘新技术应用,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维护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地图管理条例》《广东省测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不含军事测绘)活动、使用测绘成果、提供地理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领导,促进测绘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应用,结合实际制定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基础测绘、应急测绘等基础性、公益性测绘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22-08-10 | |
| 成都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 (目的依据)为了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设置和管理,提升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水平,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对外交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术语含义)本规定所称公共场所,是指向不特定人开放、供不特定人使用的场所。本规定所称外语标识,是指在标志牌、告示牌、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上,使用外语标示名称、场所导向、设施用途、警示警告、限令禁止、指示指令等信息的标记。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设置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管理职责)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外语标识设置、使用管 | 成都市人民政府 | 2022-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