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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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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经济特区“综合查一次”行政检查实施办法
为优化本市营商环境,推行“综合查一次”行政检查制度,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区、镇街三级行政执法主体对市场主体以现场检查的方式实施行政检查的活动。法律、法规、规章等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综合查一次”行政检查应当遵循依法实施、权利保障、高效便民、廉洁透明的原则。行政检查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防止随意检查、检查扰企、执法扰民,能并尽并、能合尽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综合查一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5-08-02
吐鲁番市农产品集中晾晒场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吐鲁番市农产品集中晾晒场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集中晾晒监管体系,促进集中晾晒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吐鲁番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农产品集中晾晒场(以下简称“集中晾晒场”)是指自然人、村集体或其他经营主体在村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或其他可用于集中晾晒的土地上建设的集中连片用于农产品晾晒的场所。本办法适用于吐鲁番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集中晾晒的晾晒场的监督管理。农户在自有场地、住宅屋顶等非营利性场地临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2025-08-26
吐鲁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若干规定
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推进吐鲁番市文化润疆先行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吐鲁番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吐鲁番市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传承、利用与管理。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采取普查、专项调查、记录、建档、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2025-08-25
山东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服务活动实施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培训等服务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提供安全生产风险辨识、隐患排查、诊断、评估、咨询、论证等服务,并能够承担相应法
2025-08-11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非机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交通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2025-08-08
东营市政府规章评估办法
为了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规范政府规章评估工作,科学确定立法项目,掌握政府规章实施效果,发挥立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政府规章的评估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政府规章,是指市人民政府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以政府令形式发布的文件。 政府规章评估,包括立法前评估、立法过程中评估和立法后评估。(一)立法前评估是指对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以下简称立法建议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评估意见。(二)立法过程中评估是
东营市人民政府2025-09-03
大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行为,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建筑垃圾
大同市人民政府2025-08-27
重庆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
为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行政检查减量增效,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涉企行政检查,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涉企行政检查,是指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依法接受委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检查实施主体)为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对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有关行政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巡查、
2025-08-14
沧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 一、保障政令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执行。 本规定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本市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政府规范性
沧州市人民政府2025-09-01
沧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 一、保障政令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沧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和审查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应当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承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备案审查和监督
沧州市人民政府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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