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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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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
为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及其相关活动。本办法所称公共法律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以满足各类主体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设施、服务产品、服务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应当以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为目标,遵循公共性、均等性、便利性、可持续性的原则。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24-01-01
六安市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规定
为了加强灾害性天气应对,避免、减轻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霜冻、大雾、连阴雨、结(积)冰和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的应对工作。 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建立健全包保工作责任制;将灾害性天气应对纳入本级国民
六安市人民政府2023-12-31
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管理办法
为保障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运行管理,保护配水工程设施安全,保障配水工程正常运行,形成多水源供水体系,确保城市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的运行和维护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的范围包括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市域外配水工程泵站、盾构隧洞、管道(主线、支线)及其辅助设施。 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的运行应当遵循统筹兼顾、严格保护、安全运行、协同调度的原则。
嘉兴市人民政府2024-01-02
济宁市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迅速有效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范围内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核、备案、培训、宣传、演练、修订、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基层应急预案),是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
济宁市人民政府2023-12-31
济宁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
为了巩固荒山造林成果,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封山育林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封山育林,是指对山区、丘陵区的宜林荒山荒地、采伐或者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以及荒滩地等进行封育的经营管理方式。 封山育林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以封为主、封育结合的原则。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封山育林的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济宁市人民政府2023-12-31
甘肃省政府立法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政府规章,适用本规定。 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包括立项、起草、审查、提出议案等工作程序;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政府规章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等工作程序。 法律、法规对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政府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立法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2023-12-31
甘肃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
为了加强税费征管工作,保障国家税费收入,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税费征管保障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对税费征管保障工作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税费是指由本省税务机关征收或者征收管理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 本办法所称税费征管保障,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单位、社会组织等为保障税费及时、足额收缴入库所采取的信息共享、征管协作、税费服务等措施的总称。
2023-12-31
阜阳市快递业促进办法
为了规范快递业经营活动,保护快递用户、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务院《快递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业经营、发展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本办法所称快递,是指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物品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寄递活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快递服务网络建设,为快递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引导、扶持快递业发展。 市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12-31
德宏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我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清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州人民政府规章外,本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依法设立的工作部门和派出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文件。规范性文件包括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4-01-02
丹江口水利枢纽安全保卫规定
为了加强丹江口水利枢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丹江口水利枢纽的安全和秩序,维护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和汉江中下游防洪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省人民政府与丹江口水利枢纽主管部门共同设立丹江口水利枢纽安全保卫区。 丹江口水利枢纽安全保卫区范围包括丹江口水利枢纽及其周边特定区域,分为陆域安全保卫区、水域安全保卫区、空域安全保卫区。 陆域安全保卫区、水域安全保卫区具体范围的划定和调整,由十堰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并公布。 陆域安全保卫区、水域安全保卫区上空的低空空域为空域安全保卫区。 丹江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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