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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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为规范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城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的贫困居民给予适当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 非农业户口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生活救助的权利。 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遵循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原则,坚持国家保 | — | 2024-11-30 | |
| 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 | — | 2024-11-30 | |
| 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保证勘察、设计质量,提高投资、环境、社会效益,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项目法人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凡在本省境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及勘察设计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勘察,是指依据建设工程目标,查明并分析评价建设场地和有关范围内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提供建设所需的勘察文件及其相关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设计,是指依据建设工程目标,对工程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进行综合策划、论证比选,编制建设 | — | 2024-11-30 | |
| 湖北省数字经济促进办法 为了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推动数据要素资源高效流通使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数字技术创新等相关活动。 本办法所称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 发展数字经济应当坚持数据赋能、突出优势、市场主导、包容 | — | 2024-11-30 | |
| 马鞍山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科学合理利用地下空间,保障地下管线建设和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信息管理等活动。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公共视频监控、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用于集中铺设上述管线的综合管廊、管沟及其附属设施。企业事业单位 |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 2024-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