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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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维护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火灾事故协查等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本规定所称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是指具有消防技术服务能力和条件,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取得 | — | 2024-01-18 | |
|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管理工作,根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管理工作。 市、区园林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管理工作,提供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导,并对配套绿地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管理相关工作。 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由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武汉市人民政府 | 2024-01-18 | |
| 呼伦贝尔市破坏野生植物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为了预防和遏制破坏野生植物违法行为,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查处破坏野生植物违法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破坏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包括:(一)非法采集、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二)私自采集或者采挖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和自治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三)非法采集、挖掘、 |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 | 2024-01-18 | |
| 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本省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各级人民政府(含政府办公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政府规范性 | — | 2024-01-16 | |
| 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 为了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水能资源,加强小水电监督管理,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工程的开发、建设和管理。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小水电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小水电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小水电管理机构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小水电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内,履行相关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小水电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支持小水电的发展,推 | — | 2024-01-16 | |
| 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省级储备粮管理,发挥省级储备粮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省级储备粮的收储、销售、轮换、储存、动用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省级储备粮,是指省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全省粮食宏观调控、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 省级储备粮管理应当完善制度、严格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节约成本和费用。 省级储备粮实行垂直管理体制 | — | 2024-01-16 | |
| 广东省禁止电、炸、毒鱼规定 为打击电、炸、毒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规定。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予以协助。 全省渔业水域禁止电、炸、毒鱼作业。 本规定所称电、炸、毒鱼作业,系指使用电力、爆炸物、有毒物、麻醉剂达到杀死、致晕、致残捕获或损害鱼、虾、蟹、贝类等渔业资源的行为。 在陆上或船艇上携带电、炸、毒鱼工具且有电、炸、毒鱼渔获物的,视同电、炸 | — | 2024-01-16 | |
| 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 为加强东江——深圳供水工程(以下简称东深供水工程)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保障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东深供水工程的保护、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 本办法所称东深供水工程,是指自东莞市桥头镇太园泵站至深圳市三叉河对港交水点沿线的专用水工建筑物、机电、通讯设备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主要包括: (一)供水水库、河道、渠道、明槽、渡槽、隧洞、箱涵、埋管、倒虹吸、水闸、溢流堰、泵站、电 | — | 2024-01-16 | |
| 广东省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办法 为了加强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确保东江供水安全,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库区(以下简称水库库区)的水资源保护活动。 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强化监督、标本兼治的原则。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东江流域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的统一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水库库区县级以上 | — | 2024-01-16 | |
| 保定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保定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回收、停放、充电等涉及消防安全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 保定市人民政府 | 2024-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