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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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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快递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快递管理,保障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江苏省邮政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接受快递服务以及对快递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还应当遵守海关和检验检疫相关规定。 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快递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安、国家安全、工商、海关、检验检疫、质监、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快递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快递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 邮政管理、
镇江市人民政府2021-01-08
镇江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办法
为了保障公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参与、保障和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文化服务,是指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
镇江市人民政府2021-01-08
长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旧纺织物、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01-08
长春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保证城市市容整洁、美观、文明,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建成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户外广告设置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依附户外的场地、空间、水面、建(构)筑物等设立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为。本办法所称的户外广告包括:(一)利用建(构)筑物外部、橱窗、道路两侧及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水面、堤防、临街庭院等设置的路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实物造型、条幅、布幔等形式设置的广告;(二)利用市政公用、绿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01-08
云浮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
为了规范云浮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立法工作,保证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云浮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开展的立法工作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的市政府立法工作是指:(一)拟定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以下简称法规草案),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等工作;(二)制定市政府规章(以下简称规章),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
云浮市人民政府2021-01-08
宜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宜宾市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宜宾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宜宾市行政区域内市、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管理。宜宾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市、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管理应当立足于完善传承体系,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力,
宜宾市人民政府2021-01-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决定与公布、备案审查、清理、监督考核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制定机关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
2021-01-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5G网络建设发展规定
为了促进和规范5G网络建设和应用,助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5G网络建设发展工作,适用本规定。 5G网络属于新型基础设施,包括5G基站和相关的铁塔、管线、局房、室内分布、配套设备以及自治区通信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关通信设施。 5G网络建设发展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二)优先发展、全面覆盖; (三)开放共享、融合发展; (四)安全为先、发展为本; (五)行业引领
2021-01-16
湘潭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湘潭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湘潭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1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长张迎春2021年1月6日湘潭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为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与管理,合理利用空间资源,美化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湘潭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市、县(市)城市规划区及市、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湘潭市人民政府2021-01-06
​武汉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
为规范城市景观照明建设和管理,美化城市景观环境,展现滨江滨湖城市特色,创造城市宜居环境,根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景观照明是指在户外通过人工光以装饰和造景为目的的照明。本办法所称的景观照明设施是指用于景观照明的器具以及配电、集中控制、监控、节能等系统的设备和附属设施等。 本市景观照明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约能源、绿色环保、美化环境的原则,规划先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科
武汉市人民政府2021-01-16
芜湖市河湖长制规定
为了推进和保障河长制湖长制(以下简称河湖长制)实施,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河湖长制,是指在本市相应河湖设立河长湖长(以下统称河湖长),由河湖长对其责任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治理与修复等管理保护工作予以组织领导、监督协调,督促或者建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解决责任河湖管理保护存在问题的工作机制。本规定所称河湖,包括江、河、湖泊、水库等水体。 河湖长制工作应当坚持生
芜湖市人民政府2021-01-11
芜湖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本市轨道交通发展,规范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维护轨道交通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保障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本市轨道交通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优先发展、安全运营、规范服务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建立轨道交通建设运营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轨道交通规划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安全保障等重大事项。轨道交通沿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轨道交通相关的土地、房屋等征收工作,协同做好
芜湖市人民政府2021-01-15
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行为,防止、减少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监管、严格管控、综合治理原则。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
天水市人民政府2021-01-05
宿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为加强地下管线管理,保障地下管线的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地下管线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信息数据管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交通信号、公共视频监控、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军事和铁路等专用地下管线、输油管道、危险化学品管道以及单位和居民住宅区内自用的生产生活地下管线管理,按照有关法
宿州市人民政府2021-01-07
宿迁市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快递市场管理,优化快递市场营商环境,促进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快递安全和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国务院《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接受快递服务、对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快递业务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以下统称快件),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市邮政管理部门设置派
宿迁市人民政府2021-01-13
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
为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用于非道路上的,装备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2021-01-08
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人民警察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使用、监督、保障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人员。 警务辅助人员包括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和勤务警务辅助人员。
2021-01-06
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34号《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已经2020年12月15日市政府六届二百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长陈如桂2021年1月12日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管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本市管辖区域内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气象灾
深圳市人民政府2021-01-12
汕头市行政裁决规定
为了规范和促进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裁决申请,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作出裁决,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申请,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居中对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权属争议、侵权、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进行裁处的行为。 行政裁决工作遵循平等、规范、简便、高效原则。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裁决工作的统筹
汕头市人民政府2021-01-12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由区(县)实施的决定
为推动“放权强区”、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扩大区(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充分调动区(县)积极性,市人民政府决定将434项市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由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市直部门在区(县)的派出机构(以下统称“承接机关”)实施。市直有关部门和承接机关应当依照职权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衔接沟通,确保相关市级权责清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一、抓好衔接落实,确保调整实施的市级权责清单事项接得住。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市直有关部门应当与承接机关完成调整实施的事项交接工作。对委托实施的事项,要依法签订书面委托协议,
汕头市人民政府2021-01-12
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文物建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西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文物建筑,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国有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具有火灾危险性非国有文物建筑参照本规定执行。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政府属地管理、行业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和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任
2021-01-15
山西省旅游公路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旅游公路管理,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旅游公路以及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旅游公路,是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设,连接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和旅游景区以及旅游景区之间,主要用于旅游客运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其附属设施。 本办法所称服务设施包括公交站(亭)、游客集散地、驿站、营地、观景台、旅游绿道、标识标牌、信息网络设施等。 旅游公路以及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应当坚持专用性、安全性、智慧型和环境友好型并重,遵循统筹规划
2021-01-08
山西省高速公路非公路标志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高速公路非公路标志管理,促进路域资源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高速公路非公路标志(以下简称非公路标志)是指设置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除国家标准规定的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包括用于发布商业广告、公益宣传、安全警示、景区指引等信息的相关设施。 本省行政区域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非公路标志的规划、设置、维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非公路标志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省人民政府
2021-01-18
日照市养犬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饲养、经营以及有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军队、公安机关、应急救援机构、科研机构以及动物园、专业表演团体等单位因特定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不适用本办法。 养犬管理遵循政府部门监管、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养犬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有关
日照市人民政府2021-01-15
青岛市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办法
为了优化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保障民营和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民营和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适用的民营企业,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除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本办法适用的中小企业,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并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工作应当坚持政策
青岛市人民政府2021-01-16
青岛市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救助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社会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本市困难居民基本生活,帮助家庭或者个人克服生活困难,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适用本办法。 本市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救助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扶贫政策相衔接。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将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
青岛市人民政府2021-01-16
齐齐哈尔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齐齐哈尔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内的商品住宅(含征收安置房)、售后公有住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资金。本办法所称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
齐齐哈尔人民政府2021-01-14
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以下统称为决策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以及市、区县(市)人民政府部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和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程序,适用本规定。市、区县(市)人民政府部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和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时,视为决策机关。 本规定所称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
宁波市人民政府2021-01-18
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支撑,全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南京市人民政府2021-01-15
眉山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提升绿化质量和园林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具有天府韵味、眉山特色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规定,结合眉山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和乡(镇)规划区范围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城市园林绿化应当坚持绿化与美化相协调,生态、景观与人文相统一,遵循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管并重、严格保护的原则。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绿化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
眉山市人民政府2021-01-18
锦州市义县奉国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义县奉国寺(又名大佛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义县奉国寺文化遗产(以下简称奉国寺遗产)的保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奉国寺遗产,是指坐落于辽宁省锦州市义县东街,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奉国寺大雄殿以及与奉国寺有关的辽代彩塑、彩画、数座后世增建或改建的建筑群、辽代石雕供器、元明两代的壁画、历代碑刻等文化遗产。 奉国寺遗产的保护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 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
锦州市人民政府2021-01-14
济南市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为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公共利益优先,保护各方信赖利益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在市人民政府的授权范围内实施本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市政基
济南市人民政府2021-01-13
黄冈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黄冈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地质遗迹、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黄冈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的保护和管理等活动。黄冈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以下简称地质公园)范围以黄冈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的规划为准。地质公园的边界根据实际地形的变化、采用折线围合的办法予以确定,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本办法所称地质遗迹,是指在地球演化的漫长地质历史时期,由于各种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珍贵
黄冈市人民政府发布2021-01-01
河源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为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管理,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管理。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的,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管理。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利用下列载体,以灯箱、喷绘、展示牌、橱窗、实物实体造型、电子显示装置、投影等形式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广告的行为:(一)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二)工
河源市人民政府2021-01-11
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
建设和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修改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为促进本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规划、建设,规范停车场(库)管理,满足停车需求,改善交通状况,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杭州市市区范围内机动车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车场(库)(以下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各种露天或室内场所。 本办法所称
杭州市人民政府2021-01-18
海口市地下综合管线管理办法
为加强地下综合管线管理,规范地下综合管线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地下综合管线运行安全,共享地下综合管线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海口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综合管线的规划、建设及地下综合管线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综合利用,适用本办法。国防科研、军事专用的地下综合管线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下综合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
海口市人民政府2021-01-12
佛山市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为规范供用电行为,维护供用电秩序,保护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供用电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用电安全保障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用电安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供用电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发现危害供用电安全的违法行为或安
佛山市人民政府2021-01-15
佛山市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佛山市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等行为,完善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区是指在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等住宅区,包括“三旧”改造项目的住宅区。本办法所称配建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中小学。本办法所称住宅区建设单位,包括商品房开发企业,履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2021-01-15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铁系统、轻轨系统等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舒适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协调机制,解决重大运营管理事项。市轨道交通局是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对城市轨道交通实施运营监督管理。市公安机关应当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区域的巡逻查控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
东莞市人民政府2021-01-10
大同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为了控制吸烟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社会公共卫生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一)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二)幼儿园、托儿所;(三)学校的教育活动场所;(四)会议室(厅);(五)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舞厅和音乐茶座;(六)体育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室)、档案馆(室)、少年宫;(七)书店、商场(店)、金融证券机构、邮政电信机构的营业场所;(八)公共汽车内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候车室(厅)、售票厅;(九)法律、
大同市人民政府2021-01-15
大同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广场铺装的电力、通讯、有线电视、交通信号、照明、燃气、热力、供水、排水、环境卫生等各种地下设施检查井、阀门井、消火栓、雨污排水井等的井盖、井箅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统称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机构根据市城市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城市井盖的具体管理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公安
大同市人民政府2021-01-15
大同市地名管理办法
为加强全市地名的统一管理,逐步推行地名标准化和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名包括:(一)市、县(区)、乡(镇)行政区划名称,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名称;(二)自然村、城镇路、街、巷、居民区片、社区及门(楼)牌等名称;(三)山、峰、梁、沟、河、峪口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四)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功能的台、站、所、厂(场)以及桥梁、水库、灌渠、关隘等人工建筑物及名胜古迹、古遗址、纪念地、游览地名称。 市、县(区)民政部门,为同级人民政府管理地名工作的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2021-01-15
大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卫生,根据《大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 本市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和收集、运输、消纳和处理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市城市管理部门是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市城市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
大同市人民政府2021-01-15
大同市“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为巩固城市建设成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容貌和环境秩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将“门前五包”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建成区范围内临街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临街的露天市场、广场、停车场等主办单位是“门前五包”管理的责任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并按照本办法规定建立“门前五包”责任制。 本办法所称的“门前五包”责任制是指在临街责任单位住所地、经营场所地划定责任区,由责任单位承担指定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
大同市人民政府2021-01-15
重庆市红岩革命旧址保护区管理办法
为加强红岩革命旧址保护,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传承和弘扬红岩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红岩革命旧址保护区,是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旧址、“中美合作所”集中营旧址、桂园和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新华日报》总馆旧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本办法所称红岩革命旧址,是指红岩革命旧址保护区内已被登记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见证红岩革命历史、反映红岩精神的革命遗址、文物建筑、墓地、烈士殉难地、陵园、雕塑等。 红岩革命旧址及其博物馆、馆藏文物、
2021-01-16
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城市综合管廊管理,集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城市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公益为主、规划统筹、因地制宜、社会参与、有偿使用的原则。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综合管廊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解决城市综合管廊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城市综合管廊管
2021-01-19
白银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根据《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文明行为,是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恪守社会主义道德,维护公序良俗,尊重他人合法权利和自由,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推进、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市、
白银市人民政府2021-01-12
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下称“决策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 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
2021-01-07
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推进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应用,建设数字政府,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归集、存储、提供、共享、应用及其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政务数据,是指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组织(以下称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电子或者非电子形式记录、保存的文字、数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等,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
2021-01-07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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