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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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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区域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一)市中心城区〔东外环(延伸至马桥收费站)—南外环—太乙大道—嫦娥大道—河堤西路—巨宁大道(延伸至帅印山段)—咸安大道—京广高铁—桂乡大道(延伸至京港澳高速咸宁北收费站)—咸安大道—官埠大道—东外环的合围
咸宁市人民政府2024-03-26
泰州市市区公交场站建设管理办法
为推进公交场站规划建设,合理配置和利用城市基础设施资源,促进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有效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效率,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海陵区、姜堰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范围内公交场站的规划、建设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公交场站,是指公交首末站、枢纽站、中途站、停保场及其站务用房、公交车充换电设施设备等配套设施。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是公交场站的主管部门,负责拟定公交场站政策文件、组织编制专项规划、监督公交场站运营等工作。各级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规
泰州市人民政府2024-03-26
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进和规范长兴岛的开发建设,提升长兴岛海洋经济实力和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本市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长兴岛开发建设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强国战略,遵循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城镇建设、社会配套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一体化推进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长兴低碳岛和具备国际竞争力的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 (管委会职责) 市人民政府设立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派出机构,统筹推进长兴岛开
2024-04-02
青岛市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管理,保障海上旅游安全,促进海上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海域内使用运动船艇从事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海上旅游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海上旅游运动船艇,是指用于海上旅游的帆船、水上摩托艇、皮划艇、桨板等船艇。 市人民政府、沿海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上旅游管理综合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综合执法检查或者联合执法。 市体育行政部门和沿海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
青岛市人民政府2024-04-01
南昌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市政消火栓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消火栓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市政消火栓,是指与城市道路配套建设,与市政供水管网连接,由消防供水管网、阀门、出水口和栓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公共消防供水装置。 市政消火栓应当与城市道路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管理工作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
南昌市人民政府2024-03-29
拉萨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
为了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健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
拉萨市人民政府2024-03-18
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与补偿活动,适用本办法。 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
2024-03-26
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以及相关管理等活动。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坚持政府推动、城乡统筹、属地管理、全民参与、循序渐进、共建共治共享原则。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生活垃圾分类
惠州市人民政府2024-03-30
广东省水域治安管理办法
为加强水域治安管理,维护水域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海(岛屿)岸线以内水域及其沿岸范围,沿海港岙口、码头、滩涂、台轮停泊点等区域的治安管理工作,以及从事与水域相关生产、经营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水域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域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水域治安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
2024-03-27
安阳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安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安阳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已经2023年12月24日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高永2024年3月27日安阳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市人民政府规章(以下简称规章)制定程序,保证规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评估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制定规章应当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
安阳市人民政府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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