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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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保护儿童身心健康,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儿童是指十八周岁以下的自然人。本办法所称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合法权益的相关活动。 本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儿童优先发展保障、儿童参与机制健全、儿童权益保障最大化原则,建设具有东莞特色的开放 | 东莞市人民政府 | 2024-12-20 | |
| 连云港市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办法 为了规范和促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加强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和及时化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以及有关活动。本办法所称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或者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争议。本办法所称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是指通过行政和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2024-12-20 | |
| 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规范、监督管理、工作保障等,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人员,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中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直接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收费、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 | — | 2024-12-20 | |
| 铜仁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 《铜仁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已经2024年12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市长:穆嵘坤2024年12月28日铜仁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 为了规范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行为,保证规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市人民政府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和清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市人民政府规章,是指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以政府令形式发布的法律文件。 制定市人民政府规章,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 | 铜仁市人民政府 | 2024-12-19 | |
| 盐城市永久性绿地管理办法 为了发挥永久性绿地的生态、社会、人文等功能,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盐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永久性绿地的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永久性绿地,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的,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生态、社会、人文等功能突出,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具有长期保护价值、需要长期保留的城市绿地。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永久性绿地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其管护经费列入本 | 盐城市人民政府 | 2024-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