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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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 为了规范本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促进政府规章有效实施,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规章后评估,是指在规章实施一定时间后,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规章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社会影响、存在问题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价,提出建议和意见,为规章的适时修改、废止提供科学依据的活动。 本市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适用本办法。 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科学合理、公众参与、注重实效的原 | 银川市人民政府 | 2023-06-28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检查站工作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安检查站工作,保障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公安检查站的建设、管理、保障、监督等工作。 本规定所称公安检查站,是指公安机关统一规划设置、统一标准建设、有固定场所设施,承担安全检查、应急处置、交通管理、服务群众等职能的综合执法勤务机构。包括常设公安检查站和临时公安检查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安检查站建设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将公安检查站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发展和 | — | 2023-07-19 | |
| 威海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城市供水、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相关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 | 威海市人民政府 | 2023-06-28 | |
| 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治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规划布局科学合理,本质安全 | — | 2023-07-17 | |
| 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6号)《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已经2023年6月6日市政府七届8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市长覃伟中2023年6月29日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目录 为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全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 | 深圳市人民政府 | 2023-06-29 | |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区)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施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将101项市(区)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前海管理局)在前海合作区实施。在前海合作区(不含宝安中心区,宝安中心区的四至范围为东至宝安大道、南至南山宝安区界、西至海岸线、北至新安六路)范围内,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南山区、宝安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再实施相同的事项。市前海 | 深圳市人民政府 | 2023-07-10 | |
|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及其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目录执行。 民用爆炸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对监 | — | 2023-07-12 | |
| 三亚市促进低空旅游发展暂行办法 为了保障低空旅游产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加强低空旅游安全管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低空旅游的产业规划、经营管理及安全监管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低空旅游,是指在低空空域内利用民用航空器或者航空运动器材从事的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冒险体验、体育娱乐等各项旅游活动。 市人民政府会同民航监管部门和军航空管部门建立低空旅游协同管理运行机制,协调推进通用机场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低空空域划设和分类 | 三亚市人民政府 | 2023-07-12 | |
| 日照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本办法所称附属设施,包括用于维护综合管廊正常运行的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给排水、标识、人民防空、智慧化管理系统等设施。 综合管廊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 日照市人民政府 | 2023-07-07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 为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本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共设100项指标,适用于市、县(区),区直部门(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其中33项带※号指标不适用于区直综合协调部门。具体分值由考评主体按照政府 | — | 2023-07-17 | |
| 聊城市烈士褒扬办法 为了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促进烈士褒扬工作,抚恤优待烈士遗属,根据《烈士褒扬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烈士褒扬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烈士褒扬工作,通过为烈士遗属家庭悬挂光荣牌、邀请烈士遗属代表参加本地纪念活动等方式,褒扬彰显烈士家庭甘于牺牲奉献的精神。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烈士褒扬工作。发展和改革、教育和体育、财政、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 | 聊城市人民政府 | 2023-07-06 | |
| 昆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对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的污染防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遵循预防为主、源头减量、多元共治、污染担责的原则,促进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 | 昆明市人民政府 | 2023-07-14 | |
| 江门市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利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促进公共数据有序共享和开放利用,释放公共数据价值,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具有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实施的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利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电力、水务、燃气、通信、公共交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施公共服务以外的数据共享和开放利用行为,不适用本办法。涉及国家秘密的公共数据管理,或者法律 | 江门市人民政府 | 2023-07-07 | |
| 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为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科技强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包括以下类别: (一)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二)省青年科技创新奖; (三)省自然科学奖; (四)省技术发明奖; (五)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六)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 (七)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应当与本省重大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 | — | 2023-07-07 | |
| 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管理,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裁量权基准,是指行政机关对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法定行政执法事项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行政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并向社会公布施行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 行政裁量权基 | — | 2023-06-27 | |
| 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发展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排水设施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海绵城市建设应当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海绵 | 杭州市人民政府 | 2023-07-12 | |
| 邯郸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保证政令畅通,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6〕第5号公布,省政府令〔2020〕第2号修正)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备案、清理及法律责任,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以外,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并公开发布的各类文件的总称, | 邯郸市人民政府 | 2023-07-12 | |
| 邯郸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为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的孳生和扩散,改善城乡卫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病媒生物,是指能够直接或间接传播人类疾病、威胁人身健康、影响生产生活的生物,主要包括鼠、蚊、蝇、蟑螂等。 本市行政区域内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遵循以“环境治理为主、药械控制为辅”的综合预防控制原则,坚持集中消杀和 | 邯郸市人民政府 | 2023-07-12 | |
| 福建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和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和使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时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人民防空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的维护和使用管理工作。 人民防空工程分为由财政出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修建和管理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统称公用人民防空工程),以及由相关单位、个人组织修建和管理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统称单位、个人人民防空工程)。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和使用管理应当遵循统一标准、保障使用、确保安全、用管结合的原则。 县 | — | 2023-06-19 | |
| 白山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暂行办法 为规范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是指以乡镇(街道)名义将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处罚权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赋予的县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部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并依法实施有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活动。 白山市行 | 白山市人民政府发布 | 2023-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