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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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发展与监督管理办法 为规范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是指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者约定的方法,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确定被检对象的特性,并出具数据、结果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 | — | 2024-12-27 | |
| 河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为规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机制,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制定、调整和执行,适用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中央直属及跨省重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制定、调整和执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定价、有利民生,公平负担、保障运行,因地制宜、分类管理,促进投资、持续发展”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 | — | 2024-12-28 | |
| 吉林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改善城市照明环境,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安全,促进能源节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建成区内道路照明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照明,是指在本市城市建成区的城市道路通过人工光以保障行人、车辆出行和户外活动安全为目的的功能照明。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是指用于城市道路照明的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灯具、地上地下管线、工作井、监控系统、节能系统等设备和附属设施。 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城市道路照明专项规划和城市道路照 | 吉林市人民政府 | 2024-12-27 | |
| 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 为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促进、平台建设、保障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共法律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为满足各类主体的法律服务需求提供的法律服务活动、服务产品、服务设施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服务,包括政府保障、无偿提供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和政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的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覆盖城乡、便 | 南宁市人民政府 | 2024-12-27 | |
| 三门峡市极端天气灾害防御管理办法 2024SZ令12.docx2024SZ令12.pdf 为了加强极端天气灾害防御,避免、减轻极端天气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极端天气灾害的应对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防御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极端天气灾害,是指达到红色预警信号级别的暴雨、高温、大雾;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级别的暴雪、强对流、干旱,以及极端的寒潮、早霜冻、晚霜冻、长期均值异 |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 2024-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