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云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每页
标题 制定机关 公布日 操作
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设置和管理,提升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水平,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对外交流,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设置和管理。本规定所称公共场所,是指向不特定人开放、供不特定人出入、停留、使用的场所。本规定所称外语标识,是指公共场所设置的标志牌、告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外语标示名称、方位,提供场所导向、设施用途、警示警告、限令禁止、指示指令等信息的标志物。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外语标识设置、使用管理工作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3-07-25
宜宾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宜宾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及相关规划建设、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属地负责、循序渐进的原则
宜宾市人民政府2023-07-20
西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及有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最高时速、外形尺寸、蓄电池标称电压及电机额定输出功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023-08-12
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 第四款修改为:“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专门审核机构或者人员,承担本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风险及制度性廉洁性评估、清理、报送备案等工作;不能明确的,报请区人民政府确定。” 二、在 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三、将 第一款修改为:“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当通过网络、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
武汉市人民政府2023-08-07
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和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推动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的新建、改造提升及其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高标准农田,是指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耕地。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多元参与、优化投入、因地制宜、建管并重、注重质量、良田粮用、智能监管的
沈阳市人民政府2023-08-03
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及管理,适用本办法。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及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预备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
南昌市人民政府2023-07-26
南昌市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保证城市照明设施完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照明设施,是指城市道路、桥涵、街巷、住宅小区、不收费的公共绿地等处的路灯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地上地下管线、灯具、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属设备等。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工作。 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
南昌市人民政府2023-07-31
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合法性审查,是指行政机关对拟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签订行政协议(以下统称审查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开展前置审查的活动。 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
2023-08-01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营性留宿服务场所信息登记管理的决定
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适用时间的解释》,市政府决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性留宿服务场所采取信息登记管理的临时性行政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本决定所称的经营性留宿服务场所,包括:(一)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栈、宿夜浴室、民宿(含提供住宿的农家乐)等旅馆业场所
杭州市人民政府2023-08-18
杭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为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停放、充电等涉及消防安全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和数据互通共享机制,保障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依法
杭州市人民政府2023-08-18
邯郸市消火栓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消火栓管理,确保消防用水,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以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消火栓,是指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灭火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城市道路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市政消火栓”,含消防水鹤)、单位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单位消火栓”)、居民住宅区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居民消火栓”)。 市、县(市、区)消防救援机构和
邯郸市人民政府2023-08-04
邯郸市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全市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主要包括办公楼宇、商业大厦、住宅小区、别墅、工业园区、酒店、厂房仓库等。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 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依职责范围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职责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商户、居民等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配
邯郸市人民政府2023-08-04
邯郸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机动车车辆清洗经营活动,保持机动车车辆车容整洁,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下列区域内机动车洗车场的设置、经营及监督管理活动,具体区域包括:(一)中心城区及其他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二)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三)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等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其范围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公布。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洗车场,是指具备固定经营场地、配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洗车保洁设备
邯郸市人民政府2023-08-04
邯郸市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规定
为了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货运车辆在公路上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以下简称非现场执法)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非现场执法是指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采集、收集行驶在公路上的货运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相关信息,并依据该信息记录认定违法事实后,依法对超限运输车辆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超限运输治理模式。超限运输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
邯郸市人民政府2023-08-04
邯郸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地下空间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涉及国防、人防、防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结建地下空间是指结合地
邯郸市人民政府2023-08-04
海南省行政调解规定
为了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活动,依法及时化解有关行政争议、民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省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调解,是指行政机关通过解释、沟通、劝导、协商等方式,促使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以下统称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依法化解有关行政争议、民事纠纷(以下统称争议纠纷)的活动。 行政调解应
2023-08-03
广东省群防群治组织监督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并加强对群防群治组织的监督管理,发挥群防群治组织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保障群防群治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群防群治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群防群治组织及其活动的监督管理。 群防群治组织实行谁设立、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群防群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与有关部门指导监督相结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支持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
2023-08-10
德州市献血规定
《德州市献血规定》已经2023年8月18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 为了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促进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德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德州市依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鼓励符合献血条件
德州市人民政府发布2023-08-18
大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决策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2023-08-12
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和规范市民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城市文明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对文明行为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文明行为,是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引领新时代文明风尚,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推动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淡化宗教消极影响,追求积极文明健康的行为。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
昌都市人民政府2023-08-18
显示 841860 条,共 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