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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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驻马店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已经2024年7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市长:李跃勇2024年7月16日驻马店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 2024-07-16 | |
| 免签证来琼外国人服务和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对免签证来琼外国人的服务和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员进出自由便利,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国家的公民,持普通护照以旅游、商贸、访问、探亲、医疗、会展、体育竞技等事由(工作、学习事由除外),免办签证从本省对外开放口岸入境,在规定的停留期限内,在本省内的活动及相关服务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符合与中国签署互免签证协定或者适用中国单方面免签政策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免签 | — | 2024-07-21 | |
| 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本办法所称海绵城市设施,是指城市雨水的入渗、滞蓄、收集、净化、 | 昆明市人民政府 | 2024-07-17 | |
| 揭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城乡市容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排放、收运、处置及其相关的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过期食品和废弃食用油脂,不包括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 | 揭阳市人民政府 | 2024-07-23 | |
| 江西省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管理,确保消防用水,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市政消火栓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市政消火栓,是指在市政道路等公共区域配建的与市政供水管网连接,由阀、出水口和栓体等组成,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公共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使用、维护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管理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市政消火栓管理工作中 | — | 2024-08-07 | |
| 黄山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 为了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将不动产登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市本级(含屯溪区、黄山风景区,下同)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依 | 黄山市人民政府 | 2024-08-05 | |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南沙区实施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进一步扩展南沙区经济社会管理职能,根据《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31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南沙区实施。南沙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市有关部门要依照职权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衔接沟通,确保相关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做好调整事项衔接落实工作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市有关部门要与南沙区承接部门完成调整事项的交接工作,并将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表证单书及标准化成果等一并移交,及时完善有关事项审批标准、技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24-07-25 | |
| 重庆市林长制办法 为了保障和促进林长制实施,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林长制的实施。 本办法所称的林长制,是指在行政区域或者特定生态区域内设立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等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制度。 实施林长制应当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遵循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的原则,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 — | 2024-07-18 | |
| 成都市邛崃区域酒类产业发展促进办法 (目的依据)为了促进邛崃区域酒类产业高质量发展,弘扬传承邛崃区域酒类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邛崃区域酒类产业发展促进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邛崃区域,包括邛崃市、崇州市、大邑县、蒲江县等行政区域。本办法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vol的饮料酒(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以及其他含酒精成分的饮料),但依法应当按照药品、保健食品管理的除外。 (基本原则)邛崃区域酒类产业的发展应当坚持质量优先、 | 成都市人民政府 | 2024-07-29 | |
| 成都市郫县豆瓣产业发展促进办法 (目的依据)为了保护郫县豆瓣品牌和工艺特色,促进郫县豆瓣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郫县豆瓣的保护传承、创新发展及其服务保障等活动。前款所称郫县豆瓣是指在本市郫都区行政区域内,采用特殊工艺生产,具有独特风味和品质,依法取得知识产权保护的豆瓣及其系列产品。 (遵循原则)郫县豆瓣产业发展促进工作应当遵循质量至上、传承发展、品牌引领、产业融合的原则。 (政府职责)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郫县豆瓣产业发展 | 成都市人民政府 | 2024-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