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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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黄河河道管理办法 为加强黄河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黄河河道兴利除害等社会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黄河河道管理适用本办法。 市、县黄河河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黄河河道主管机关。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沿黄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黄河河道管理的相关工作。 沿黄河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黄河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 | 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 | 2017-12-29 | |
| 烟台市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管理,维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对国防、人民防空、防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情形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结建地下空间是指由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单建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本 | 烟台市人民政府 | 2017-12-29 | |
| 齐齐哈尔市农村消防规定 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含城乡结合部)消防工作适用本规定。 农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农村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组织落实各项农村消防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到网格 | 齐齐哈尔人民政府 | 2017-12-30 | |
| 吉林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为落实节能减排的基本国策,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事业发展,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充分发挥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散装水泥,是指不用包装物包装,通过专用密闭工具进行装载、运输、储存和使用的水泥。本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是指将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 | 吉林市人民政府 | 2017-12-29 | |
|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均有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名单、缴费工资额、工伤事故和工伤申报等情况。 用人单 | — | 2017-12-29 | |
| 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利用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除本办法 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前款所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 | — | 2017-12-29 | |
| 湖南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促进办法 为了促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健康发展,规范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指由农民、农户、农业企业、农业服务组织或者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的,为种植、养殖、加工、销售、运输、储藏等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的县市区、乡镇、村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实行会员制。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遵循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民主办会。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正常活动受法律保护 | — | 2017-12-29 | |
| 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的行为,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与缴费、就医与购药等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一组织、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并将基本医疗保险纳入社会保险监督管理体系进行重点 | — | 2017-12-29 | |
| 湖南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游泳运动的开展,规范公共游泳场所的管理,保障游泳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游泳场所,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由各级人民政府、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游泳活动的公益性的人工室内外游泳池(场、馆)和设在江、河、湖等水域的天然游泳场所以及综合性水上乐园。 宾馆、酒店等从事营利性游泳活动的游泳场所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游泳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 — | 2017-12-29 | |
| 湖南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地图编制出版的管理,保证地图编制出版质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种公开的普通地图和专题地图的编制和出版。 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地图编制工作。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市、州、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权限,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图编制工作。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 | — | 2017-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