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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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城乡抗御火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所称专职消防员,包括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本规定所称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以外,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各类园区管理委员会组建的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 | 湛江市人民政府 | 2018-01-02 | |
| 烟台市煤炭清洁利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煤炭清洁利用行为,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促进生态烟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煤炭清洁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应当遵循源头防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和措施,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协调保障机制,构建清洁、高效、低碳、安全、可持续的煤炭清洁利用体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本辖区内煤炭清洁 | 烟台市人民政府 | 2017-12-30 | |
| 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燃气管道设施的管理,保障燃气管道安全运行,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燃气管道设施,包括: (一)输送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管道; (二)管道防腐保护设施,包括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和杂散电流排流站等; (三)调压站(室)、阀门(室)、聚水井(室)、废水池等燃气管道附属构筑物,以及补偿器、放散管等相关设备; (四)标志桩、测试桩、里程桩、警示牌等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识别标志; (五)管 | — | 2018-01-04 | |
| 泉州市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为加强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和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的立项、起草、审查等活动,适用本规定。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评估、修改、废止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应当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适应本市实际需要,突出地方特 | 泉州市人民政府 | 2018-01-01 | |
| 清远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适应社会发展、人口增长的需要,促进全市教育事业优先、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及管理等活动。本规定所称教育设施,是指用于开办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一规划、优先安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教育设施的规划、建 | 清远市人民政府 | 2018-01-01 | |
|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 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已经2017年12月28日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市长周红波2017年12月30日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 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筹集、分配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房源筹集、分配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是指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者货币补贴。本办法 | 南宁市人民政府 | 2017-12-30 | |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省政府决定,下放(委托)给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15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赋予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辖区内审批权3项;将特种设备改造维修许可委托牡丹江市质监部门实施。 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牡丹江市质监部门和各直有关部门要及时、认真、严格地做好下放(委托)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需要委托实施的,要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牡丹江市质监部门要对承接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依法规范行使,切实加强管理,确保行政 | — | 2018-01-02 | |
| 河北省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为加强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保护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保护区是指位于本省昌黎县境内的沿岸陆域和海域。总面积336.205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117.44平方公里,缓冲区面积166.84平方公里,实验区面积51.925平方公里。范围在东经119°11′37.80″-119°37′09.21″,北纬39°25′20.99″-39°37′24.37″之间。保护区由10个独立片区组成。 保护区的保护对象为海岸自然 | — | 2017-12-31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水源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消防水源管理,确保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用水,保障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消防水源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消防水源包括市政道路和农村给水管网配建的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取水平台。 附属于建(构)筑物的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水源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消防水源的 | — | 2018-01-04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从业管理,依法保障乡村医生合法权益,保证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在村卫生室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将政府办村卫生室及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乡村医生收入水 | — | 2018-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