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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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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管理办法
【立法的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活动,避免、减轻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暴雨引发或可能引发的灾害预警、响应及其有关管理活动。 【基本原则】暴雨灾害预警、响应及其有关管理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政府和村(居)职责】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的领
遵义市人民政府2025-02-05
周口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设施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社会参与、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
周口市人民政府2025-03-18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实施保障办法
为了健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河南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工作体系,激励开展制度创新,保障制度创新实施,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建设新时代制度型开放高地,根据《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河南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实施推广、保障激励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制度创新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协同推进、防范风险”的原则。 本办法所称制度创新是指制度创新主体在
2025-02-13
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
为规范和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以及给予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和幅度的权限。 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的具体执法尺度和
2025-02-23
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完善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维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以下简称信用修复),是指信息主体符合相关条件后,经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认定,由省公共信用工作机构将失信信息从信息主体信用档案中依法予以删除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本办法所称失信信息,是指公共信用信息提
2025-03-18
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产生活和国际交往的需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名包括: (一)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二)行政区划名称; (三)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名称,自然村等聚落名称; (四)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地名称; (五)街路巷名称; (六)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 (七)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
2025-04-15
浙江省促进涉外商旅往来人员生活便利若干规定
为了完善涉外商旅往来人员生活便利措施,提升涉外服务水平,营造一流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因投资、商贸、旅游、学习、人才引进等依法出入境的外籍人员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的工作。 省人民政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统筹发挥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外事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与边防检查机关以及人民银行、金融监
2025-03-24
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享有取得政府补偿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因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补偿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陆生野生动物是指国家、本省重点保护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 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2025-02-19
宜昌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城市公园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园(以下简称公园),是指在城市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具备园林景观和服务设施,具有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休闲游憩、健身娱乐、传承文化、保护资源、科普教育和防灾避险等功能,向公
宜昌市人民政府2025-04-21
伊犁州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改善生活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伊犁州直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伊犁州直行政区域内城镇生活垃圾的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推动州直生活垃圾管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展。建立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03-13
忻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
忻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规范和加强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忻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综合管理体系
忻州市人民政府2025-03-14
武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满足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的经营服务及其监督管理。 本市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统筹、规范、有序发展网约车服务。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出行需求和网约车发展定位,建立网约车运力动态调控机制。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是本市网约车行政主管部门。市交通运
武汉市人民政府2025-02-12
武汉市江汉路步行街区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江汉路步行街区管理,优化标志性商圈业态、功能和服务,促进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江汉路步行街区(以下简称步行街区),南至沿江大道,北至京汉大道,西至中山大道六渡桥,东至中山大道南京路,包括江汉路步行街周边支路构成的区域。本规定所称江汉路步行街(以下简称步行街),南起江汉关,北至京汉大道,包括江汉路干道和联通道,干道两侧障碍线以内的相关路段,以及上述干道、路段两侧建筑物和配套建设的广场、绿地的区域。步行街区、步行街范围的调整,由江汉区人民政府会同江岸区人民
武汉市人民政府2025-04-22
铜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铜仁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铜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4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市长穆嵘坤2025年5月9日铜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及监督管
铜仁市人民政府2025-04-09
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碳排放管理,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市地方碳排放配额管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和相关交易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纳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管理部门) 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市地方碳排放配额管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和相关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
2025-02-21
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海塘管理,保障防汛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海塘的建设、维修和养护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海塘,是指长江口、东海和杭州湾沿岸以及岛屿四周修筑的堤防、堤防构筑物及保滩工程。 (管理部门) 市水务部门是本市海塘的行政主管部门;区水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海塘的管理。 财政、规划资源、交通、绿化市容、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
2025-02-21
上海市管线管理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管线管理,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保障管线的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及定义)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保护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管线,是指供水、排水、燃气、电力、信息通信等市政公用管线和热力、油料、化工物料等特种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集中敷设相关管线的综合管廊、合杆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管理原
2025-03-01
上海市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本市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维护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定义) 本办法所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政府依法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授权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某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的活动。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利、能源、体育、旅游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
2025-01-26
汕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设和管理等活动。本办法所称的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不动产权属证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层及以上、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非单一产权的无电梯住宅。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主、社区协调、政府引导、节约空间、保障安全、规范管理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统筹领导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推进本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汕尾市人民政府2025-03-27
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管道直饮水、现制现售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保障机制,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
2025-03-10
清远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北江干(支)流、湖泊、水库等水域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应急搜寻救助等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实施综合治理与数智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水上交
清远市人民政府2025-04-14
盘锦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拟定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为规范盘锦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拟定和规章制定程序,提高立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地方性法规草案(以下简称“法规草案”)是指由本市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拟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本规定所称规章是指本市政府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并以市政府令形式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法规草案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提请审议和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等工作适用本规定。 拟定法规草案
盘锦市人民政府2025-02-13
南宁市地方戏曲保护办法
为了加强对地方戏曲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戏曲的保护、传承和发展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地方戏曲,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流传、体现本土文化特征、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表演艺术形式,包括邕剧、粤剧、师公戏、丝弦戏、彩调剧、桂南采茶戏等剧种。 地方戏曲保护内容包括:(一)地方戏曲的代表性剧目、唱腔、音乐、传统表演技艺、剧本、乐谱等;(二)地方戏曲
南宁市人民政府2025-02-14
眉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眉山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建成区和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鼓励农村地区积极探索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模式,具体管理办法由县(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本办法所
眉山市人民政府2025-03-19
六盘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六盘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市长李巍2024年7月12日六盘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建立住宅维修保障机制,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商品房及其配套建筑的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2025-02-27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市政府规章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市政府规章的程序,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市政府规章以及有关立法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地方性法规草案,是指由市人民政府组织起草,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律文件。本规定所称市政府规章,是指市人民政府制定并以市人民政府令形式公布的法律文件。 列入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章规范的具体事项为:(一)执行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2025-04-14
拉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适用本规定。 市公安机关负责本市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工作。县(区)、功能园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具体工作。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教育、消防等主管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和新媒体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烟花爆竹燃放
拉萨市人民政府2025-02-24
拉萨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绿线管理,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绿化总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控制线。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林业和草原、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利、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绿线的管理工作。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拉萨市人民政府2025-02-24
昆明市水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水文管理,发展水文事业,发挥水文的基础支撑作用,促进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云南省水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文站网规划与建设,水文监测与预报,水资源动态监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监测资料汇交、保管与使用,水文设施与水文监测环境保护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文工作的领导,将水文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资金用于水文基础设
昆明市人民政府2025-03-21
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当遵循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全民参与、属地管理、简便易行的原则,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水平。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2025-02-24
酒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推动深度节水控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对节约用水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节约用水工作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落实水资源刚性约
酒泉市人民政府2025-03-14
惠州市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本市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河道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和利用等活动。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机制,做好河道管理工作,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及正常运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本辖区内的河道管理有关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河道和水利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
惠州市人民政府2025-02-28
惠州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惠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惠州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登记、通行、停放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本办法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电池为能源,实现电驱动或者电助力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保障安全、源头监管、协同共治、高效便民的原则。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动
惠州市人民政府2025-04-13
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人工影响天气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人工影响天气,是指为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在适当条件下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大气的物理、化学过程进行人工影响,实现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雾、防霜等目的的活动。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科技引领、安全至上。
2025-02-17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构
合肥市人民政府2025-02-12
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组织登记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商事调解组织的登记管理,根据《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制定本办法。 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商事调解组织的登记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商事调解组织,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设立的开展商事调解、解决商事纠纷的非营利法人。 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商事调解组织的登记管理,对商事调解组织实施年度检查,组织编制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商事调解工作。 海南
2025-02-22
海南省潜水经营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潜水经营活动,保障潜水消费者人身安全,促进潜水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下观光、休闲体育娱乐、潜水培训等潜水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水下工程、水下救捞、水下探险等专业潜水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潜水经营管理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原则;注重科学规划、依法监管、综合治理、安全有序;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潜水消费者人身安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潜水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
2025-02-19
海北州州本级预算管理办法
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进一步规范州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青海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青海省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海北州州本级预算管理,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州本级预算由本级部门预算和财政代编预算组成。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02-24
海北州“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关于促进新时代青海省红十字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海北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红十字工作的实施意见》北政〔2023〕55号文件要求,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青海省红十字会捐赠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州州情及红十字工作实际,设立海北州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专项资金,制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02-24
广州市南沙区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执业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在南沙区便利执业,根据《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市人民政府、南沙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在南沙区执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南沙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南沙区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教育行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南沙区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行业港澳专业
广州市人民政府2025-04-18
固原市养犬管理办法
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为、犬只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军用、警用、救援、导盲等特种犬只,动物园、科研机构、专业表演团体等单位特定用途犬只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养犬管理实行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和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将所需的免疫登记、信息建设、疫病监测、收容管理、无
固原市人民政府2025-02-27
福建省使用船舶从事海上休闲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使用船舶从事海上休闲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海域内使用船舶从事休闲旅游、休闲渔业、休闲体育等海上休闲活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船舶是指核定乘员(含船舶驾驶人员、安全救生人员)12人以下的船舶。 使用船舶从事海上休闲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属地主管、企业主责、部门协同、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原则。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指挥使用船舶从事海上休
2025-03-14
福建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的烈士陵园、烈士集中安葬墓区、烈士墓、烈士骨灰堂、烈士英名墙、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塔祠、纪念塑像、纪念广场等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遵循尊重历史、依
2025-02-10
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型墙体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的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非粘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有利于节约土地、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具有保护环境和改善建筑功能的墙体建材产品。 新型墙体材料的范围按照国家和本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确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领
2025-02-28
佛山市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本市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管理,保证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及时、准确、畅通,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警报通信设施的建设、维护和防空警报信号传递、发放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警报通信设施,是指用于传递和发放防空警报信号的设备设施,包括警报通信和控制设备、供电设备、防空警报器、警报通信车、警报通信无人装备,以及信号线路、供电线路、专用频率、设备用房等。本办法所
佛山市人民政府2025-02-17
鄂州市城镇污水处理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的规划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保护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城镇污水处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源头减排、综合利用、配套建设、建管并重、保障安全的原则,改善区域水环境,提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 市、区人民政府(含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下同)城镇排水与
鄂州市人民政府2025-04-07
重庆市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建设运行,运用数字技术赋能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建设运行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是指通过一体建设,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三级部署的全域高效协同数字化履职载体,是数字赋能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智能中枢。 市级、区县级、乡镇(街道)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分别定位为城市大脑、实战枢纽、执行末端,共同支撑数字化应用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 数字化城市运行
2025-02-14
成都市林长制规定
(目的依据)为了保障和促进林长制实施,加强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林长制,适用本规定。 (术语含义)本规定所称林长制,是指分级分区域设立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责任区域内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制度。本规定所称林业园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草地、湿地、城市绿地以及野生动植物等资源。 (遵循原则)实施林长制应当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的原则,实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2025-03-20
成都市寄递安全管理办法
(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成都市寄递活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和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本市寄递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总体规定)寄递安全管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依法治理、科技兴安和共建共治,夯实寄递安全基层基础,推动寄递安全高水平管理。从事寄递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寄递业务经营、接受寄递服务以及对寄递
成都市人民政府2025-03-17
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物业正常维修、更新和改造,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使用和监督。 本办法所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
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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