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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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 为规范和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以及给予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和幅度的权限。 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的具体执法尺度和 | — | 2025-02-23 | |
| 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碳排放管理,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市地方碳排放配额管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和相关交易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纳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管理部门) 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市地方碳排放配额管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和相关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 | — | 2025-02-21 | |
| 拉萨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绿线管理,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绿化总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控制线。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林业和草原、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利、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绿线的管理工作。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 拉萨市人民政府 | 2025-02-24 | |
| 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组织登记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商事调解组织的登记管理,根据《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制定本办法。 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商事调解组织的登记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商事调解组织,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设立的开展商事调解、解决商事纠纷的非营利法人。 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商事调解组织的登记管理,对商事调解组织实施年度检查,组织编制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商事调解工作。 海南 | — | 2025-02-22 | |
| 海北州“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关于促进新时代青海省红十字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海北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红十字工作的实施意见》北政〔2023〕55号文件要求,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青海省红十字会捐赠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州州情及红十字工作实际,设立海北州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专项资金,制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2025-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