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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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原市养犬管理办法 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为、犬只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军用、警用、救援、导盲等特种犬只,动物园、科研机构、专业表演团体等单位特定用途犬只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养犬管理实行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和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将所需的免疫登记、信息建设、疫病监测、收容管理、无 | 固原市人民政府 | 2025-02-27 | |
| 海北州州本级预算管理办法 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进一步规范州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青海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青海省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海北州州本级预算管理,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州本级预算由本级部门预算和财政代编预算组成。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2025-02-24 | |
| 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当遵循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全民参与、属地管理、简便易行的原则,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水平。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 |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 2025-02-24 | |
| 拉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适用本规定。 市公安机关负责本市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工作。县(区)、功能园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具体工作。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教育、消防等主管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和新媒体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烟花爆竹燃放 | 拉萨市人民政府 | 2025-02-24 | |
| 六盘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六盘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市长李巍2024年7月12日六盘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建立住宅维修保障机制,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商品房及其配套建筑的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 |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 2025-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