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云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每页
标题 制定机关 公布日 操作
中山市公路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全市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规定。作为市政道路的公路及实行“一级财政”管理镇区区域内的公路,管养职责由市政府另行划定。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公路工作。市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职责分工,对所管辖的公路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市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水务、环境
中山市人民政府2016-01-20
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22号) 对该文件内容作出修改。 为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治环境污染,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的回收、拆解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报废机动车,是指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其回收拆解参照本办法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016-01-14
汕头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听证规定
为了规范政府立法听证活动,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汕头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人民政府在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过程中,采取听证会形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意见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立法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保障公众有序、有效参与立法。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立法事项外,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法规、规章草案或者其中的个别条款,可以举行立法听证会:(一)对经
汕头市人民政府2016-01-13
陕西省消防水源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消防水源管理,确保灭火救援用水,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消防水源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的消防水源包括可供灭火救援使用的市政水源设施、天然水源,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区内部建设的消防水源设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水源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消防水源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协调解决消防水源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消防水源管理
2016-01-20
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校车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校车,是指依法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七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校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喷涂统一的校车外观标识,放置统一标牌、配备统一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县级以上人
2016-01-13
齐齐哈尔市劳动湖风景区管理办法
为保护好劳动湖风景区的环境、水质和设施,规范景区建设和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北起劳动湖入水口,南至劳动湖出水口,沿湖各单位、居民区外墙至劳动湖水体(含水体)范围内为劳动湖风景区管理区域。劳动湖风景区管理区域内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市城管局是劳动湖风景区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下属的劳动湖风景区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劳动湖风景区内的设施、水域、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等管理工作及园林绿化的抚育、养
齐齐哈尔人民政府2016-02-04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保障机关高效运行,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各机关),使用财政资金从事机关事务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机关事务,是指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的经费、资产和后勤服务等相关事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积极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各机关应当对本部门机关事务实行集
宁波市人民政府2016-01-11
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对国防、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方面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空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结建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
宁波市人民政府2016-02-02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1月8日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市长:周红波2016年2月2日附件: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pdf
南宁市人民政府2016-02-02
洛阳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非本地户籍人员服务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根据有关法律和《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到本市城市区及所属县(市)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入住地就业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非本地户籍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非本地户籍人员的公共服务机制。
洛阳市人民政府2016-01-12
江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
为了保障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以及管道附属设施(以下统称管道)的建设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建设和保护,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所称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和页岩气。 本办法所称管道附属设施包括: (一)管道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集油站、集气站、输油站、输气站、配气站、处理场、清管站、阀室
2016-01-09
杭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的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区域由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按照稳步推进原则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居民家庭生活以外的单位供餐、餐饮经营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不可再食用
杭州市人民政府2016-02-03
贵州省有线广播电视网建设维护管理办法
为保障有线广播电视安全传输和播出,规范有线广播电视网管理,维护用户收听收看有线广播电视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有线广播电视网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有线广播电视网是指用电缆、光缆、微波等或者其组合,采用有线及相关技术手段传输、分配和交换声音、图像及数据信号,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系统。 有线广播电视网是公共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建设、统一运
2016-02-01
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网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新建、改建居住区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网点建设,方便市民生活,保障全市农产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居住区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网点的规划、建设及其相关活动。本办法所称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网点,是指由政府投资或者与社会资金合作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以各种零售形式销售蔬菜、水果、肉禽蛋等农产品的经营场所,包括公益性生鲜超市、社区菜市场、社区菜店等。 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网点的设置,应当遵循总量合理、布局科学和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
贵阳市人民政府2016-01-12
福建省“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和泉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是指与“古泉州(刺桐)”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海上丝绸之路”文物、建筑群等遗迹和遗址。 “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 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古泉州
2016-01-28
池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政府规章制定行为,提高规章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政府规章(以下简称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评估、清理、修改、废止等,适用本规定。 制定规章,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制定规章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符合本市实际需要,体现地方特色。 制定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
池州市人民政府2016-01-31
鞍山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现场。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切与建筑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称建设单位)必须办理有
鞍山市人民政府2016-01-19
鞍山市户外牌匾设置管理办法
为规范户外牌匾设置行为,美化城市市容,维护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鞍山市市区范围内户外牌匾的设置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牌匾,是指在经营(办公)地建(构)筑物或其上设置的用于表示名称的门面牌匾、标牌、标志、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屏、字体符号等设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全市牌匾设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牌匾的监督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可以依
鞍山市人民政府2016-01-19
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明确相应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
2016-02-01
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电梯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销售、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
2016-01-18
显示 46814700 条,共 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