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南昌市牛羊屠宰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牛羊屠宰管理,保证牛羊产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实行牛羊定点屠宰,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屠宰牛羊,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供少数民族居民食用的牛羊,其屠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市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牛羊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牛羊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公安、宗 | 南昌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 |
| 广州市珠江游经营管理办法 为合理开发利用本市珠江水上旅游资源,规范珠江游经营行为,保障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广州市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珠江游,是指经营者在珠江广州河段通航水域,以旅游船舶为载体,为旅游者提供游览、观光、娱乐等服务的经营活动。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珠江游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珠江游行业发展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安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市水路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 |
| 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市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的管理、服务和保障,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市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的管理、服务和保障。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市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的统筹协调和计划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市重点建设预备项目,应当从下列建设项目中确定,并列入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或者年度市重点建设预备项目计划:(一)有利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改善居住生态环境,促进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 |
| 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本区域内的职业病防治规划,并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经费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市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各级人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 |
| 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为加强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会展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类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展会中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的保护。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应当遵循部门监管、展会主办单位负责、参展商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原则。 专利、商标和版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展会主办单位、参展商进行各种知识产权培训,并为其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二)检查、督促展会主办单位、参展商自觉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三)查处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 |
| 广州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本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压力管道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压力管道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压力管道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工业管道、热力管道的监督管理,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生产、经营的监督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 |
| 广州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规定 为了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保障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统称管道)的保护,适用本规定。城镇燃气管道、海上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不适用本规定。 市发展改革部门是本市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负责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并组织实施本规定。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以下称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道保护的具体工作,指导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 |
| 广州市门楼号牌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市门楼号牌管理,适应城市建设、社会发展的需要,方便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广州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门楼号牌,是指标示院落、独立门户房屋的地理位置标志牌,由道路、街巷名称和编号组成。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物门楼号牌的编列、安装、维护等管理活动。 门楼号牌的编列、安装、维护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方便群众、尊重历史、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 市公安机关统筹、指导、监督本市门楼号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区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门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 |
| 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居住区,是指城市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居住区和保障性住房居住区。本规定所称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能满足居住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需要、提供公共服务的设施总称,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设施和行政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福利设施、公园及市政公用设施等。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具体类别按照本市居住区配套公共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 |
| 广州市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 为加强水域管理和保护,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行为,发挥水域在防洪、排涝、供水、灌溉、航运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河口滩涂的圈围、围垦等开发利用活动依照《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应当遵循保障安全、保护生态、严格控制、占补平衡的原则。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域的管理和保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行政区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 |
| 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 为控制和减少雨水径流量,提高城乡防洪排涝能力,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雨水径流控制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应当遵循城乡统筹、统一规划、源头控制、低影响开发的原则,使建设后的雨水径流量不超过建设前的雨水径流量。 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的行政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 |
| 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 为加强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范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管理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海上丝绸之路史迹,是指南越国宫署遗址、南越文王墓、光孝寺、怀圣寺光塔、清真先贤古墓、南海神庙及古码头遗址等列入本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名录的古迹、建筑群和遗址。 本市行政区域内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的保护、管理和利用,适用本规定。 本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为主、科学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保障海上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 |
| 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 为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促进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所确定的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具体情形自行判断并做出处理的权力。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征收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 |
| 广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规定 为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发挥留学人员的专长和对外联系的作用,建设人才强市,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留学人员,经认定并取得相关证明后,可以享受本规定各项优惠待遇:(一)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取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二)在国内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硕士以上学位后,到国外进修、做访问学者1年以上,或者从事博士后研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人员。赴港、澳、台地区攻读学位、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且符合前款(一)、(二)项中学历、学位和成果条件的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留学人员来穗工作的方式包括:(一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 |
| 广州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公共信息标志的标准化管理,方便公众生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信息标志的设计、审查、制作、设置、维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信息标志,是指以图形、颜色、文字、字母等要素或者部分要素组合,标明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用途和方位,提示和指引公众行为的标志物,但不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地、办公地设置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志的标牌、灯箱、霓虹灯、文字符号等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 |
| 广州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 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促进建筑业和建材业的技术进步,推广和规范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以非粘土材料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的具有节能、利废、节土、轻质、高强等性能的墙体材料。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墙体材料生产、销售、使用以及相关行政管理活动。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建筑节能与墙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 |
| 广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为加强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地下管线的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是指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石油和天然气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用于集中敷设上述管线的综合管廊。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保护以及信息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对地下管线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地下管线的综合协调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 |
| 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维护本市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承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但商场、步行街、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广场、娱乐场所、游泳场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除外:(一)体育活动。(二)文艺演出活动。(三)展览会、展销会、交流会等活动。(四)花市、拜祭、游园、灯会、登高、焰火晚会、庙会、节庆、美食节等活动。(五)招聘会、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 |
| 广州市城乡照明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乡照明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城乡道路照明环境,规范城市景观照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城乡照明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美化环境的原则,并与城乡经济、文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发展相适应。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城乡照明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市照明建设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具体负责全市城乡照明的相关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乡照明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 |
| 广州市保税监管区域管理办法 为规范本市保税监管区域的管理,促进保税监管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保税监管区域的功能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扩大对外开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保税监管区域,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跨境工业园等特殊监管区域。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保税监管区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保税监管区域的统筹协调,指导保税监管区域开展保税贸易、保税加工、保税物流等业务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发展改革、规划、土地、建设、交通、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19-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