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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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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
为加强本市城镇居民私有房屋翻建、扩建的规划管理,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市城区和郊区城镇(指建制镇,下同)居民翻建、扩建私有房屋(单元式楼房除外),均须遵守本规定。 翻建、扩建私有房屋,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城镇建设规划。 二、以自用为目的。属于扩建住房的,全家人均现住房(包括本市的异地住房和出租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三、不影响城市基础设施管线和其他公用设施的安全和使用。 不影响相邻居住建筑的采光、通风、排水和相邻居民的正常通行。 第四条 城镇土地为国家所有,不准擅自占用
1994-01-17
北京市铁路干线两侧隔离带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为贯彻执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加强铁路干线两侧的规划建设管理,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绿化美化环境,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干线(包括京山线、京承线、京秦线、京包线、京通线、丰沙线、京原线、京广线、大秦线和东南环线、东北环线、西北环线)沿线两侧,依照本规定划定隔离带(以下简称隔离带)。 隔离带列为城市建设规划的特定地区,按《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管理。在隔离带内进行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定,并按照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隔离带的范围: (一
1994-01-17
关于划定市区河道两侧隔离带的规定
为了贯彻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加强城市的环境建设,提高绿化和环境卫生水平,开发、整治城市水系,保护水源,确保排水顺畅,为首都人民的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特将市区河道两侧一定范围划为隔离带,并对隔离带的范围和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市区河道隔离带范围 市区河道按其所处位置和主要功能分为风景观赏河道、水源河道和排水河道三类。 (一)风景观赏河道两侧隔离带宽度,以规划河道上口线为准,根据各地段具体情况,两侧各向外划五十米,或七十米,或一百米。这类河道包括: (1)昆明湖--玉渊潭--南护城河--通惠河花园式河道环; (
1994-01-17
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行政性收费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其管理职能时,依照国家和省规定收取的费用。 事业性收费是事业单位为社会提供特定服务,依照国家和省规定收取的费用。 所有收费机关和单位都必须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依法严格管理和使用。禁止乱收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 省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应按照省人民政府
1994-02-28
深圳经济特区过境耕作人员出入境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维护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边境治安,保护过境耕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过境耕作口的监管能力,根据国家边境管理有关规定,结合特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过境耕作人员,是指持有效的《深圳市过境耕作证》到香港从事耕作生产的人员。 深圳市公安边防管理部门是国家边防、沿海治安管理机关,负责过境耕作人员及过境耕作口的监督管理工作。 过境耕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深圳市过境耕作证》,按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过境耕作口出入。出境前,应到辖区边防工作站领取证件,交过境耕作口执勤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出境;入境时,经过境耕作口
深圳市人民政府199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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