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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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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
为了依法保障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适用本办法。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济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为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鼓励劳动自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
2002-01-12
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
为了规范统一征地工作,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建设用地环境和耕地占补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统一征地,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统一征地是指根据建设项目需要,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统一征地应当坚持依法公开、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 省、市、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工作。 建设项目
2002-01-13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省级行政处罚主体的公告
一、以下中央驻鲁的行政机关依法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疫检验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民用航空山东分局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以下行政机关依法具有省级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山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国家安全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
2002-01-07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和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总称。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安全生产负责。 省建
2002-01-07
鞍山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城市建设档案,为改革开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有关规章制度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鞍山市人民政府200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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