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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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公园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公园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园属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改善区域性生态环境的公共绿地及供公众休憩、观赏以及进行康体、文化、娱乐和科学普及活动的场所,包括综合性公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游乐公园以及经批准成立的风景名胜区等。 本市行政区的公园、公园周边景观以及规划确定的公园用地管理适用本办法。非公益性公园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市、区、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事业 | 珠海市人民政府 | 2003-06-06 | |
| 四川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 为了盘活国有土地资产,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租赁金的行为。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国有土地租赁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所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土地登记管辖级次具体负责国有土地租赁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下级人民 | — | 2003-06-04 | |
| 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稽查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稽查,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或者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以及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支付、管理、运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进行的稽查,均适 | — | 2003-06-06 | |
|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土地(以下简称征地)或者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以下简称占地)拆迁房屋,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征地拆迁宅基地以外的房屋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经依法批准征用或者占用集体土地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用地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对被拆除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 市国土资源和房 | — | 2003-06-06 | |
| 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应急突发事件适用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 | — | 2003-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