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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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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市区和县城区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安全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外,还应遵守本办法。 市、县(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统一领导。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公安交管部门)依据规定职责,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财政、农业(农业机械)、教育、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05-02-01
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消防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是指乡(镇)人民政府管辖的地区。城市市区外的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科技园、产业园等各类工业、服务业园区参照本办法执行。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促进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发展。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消防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
2005-01-31
贵阳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为加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奖励和服务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奖励以及本市辖区内全国、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服务管理工作。全国、省级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奖励和待遇,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贵阳市劳动模范(以下简称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的对象,是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按照本办法规定评选出来的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农民。贵阳市先进工作者(以下简称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的对象,是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
贵阳市人民政府2005-01-14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为保障企业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生育保险工作。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 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事务。 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卫生、药品监督、价格、计划生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005-01-05
鞍山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为加强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我市村庄和集镇的生产、生活环境,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依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辽宁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在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进行住宅、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除国家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进行的建设外,必须遵守本办法。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依照城市规划法律、法规执行。 本办法所称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本办法所称集镇,是指乡人
鞍山市人民政府200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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