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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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办法 为创建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保持建筑物外立面的洁净、美观和完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市区标志性建筑物和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的外立面保持整洁适用本办法。鼓励市区非前款区域内的建筑物产权人或管理人做好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工作。 建筑物外立面是指经批准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外侧墙体立面。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市区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具体管理工作。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协助做好建筑物的外立面保持整洁工作。 市区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 2005-07-01 | |
| 山西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听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以下称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听证适用本办法。 行政许可涉及下列事项之一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组织听证: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 (二)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三)直 | — | 2005-07-15 | |
| 济南市封山育林的管理规定 为培育林业资源,扩大植被面积,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封山育林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封山育林是指对荒山荒地、迹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退耕还林地、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等林地进行封育和封护。 封山育林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封山与育林相结合、管理和保护并重的原则。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封山育林的管理工作,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封山育林的管理工作。城市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封山育林工作。财政、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2005-07-19 | |
| 河北省社会科学奖励办法 为奖励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以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本省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国民经济及社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省级社会科学成果的奖励分为河北省社会科学特别奖和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必要时省政府可设立其他社会科学奖。 省政府授权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具体负责省级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级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的管理工作。 申报省级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的范围为:本届评奖年度内正式出版并以印刷出版物、电子出版物为载体的社会科学专著、译著 | — | 2005-07-02 | |
|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为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必要的医疗需求,合理调剂用人单位之间生育费用的负担,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的职工依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自求平衡的原则筹集,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的生育保险工作。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 — | 2005-0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