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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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市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办法 2006-01-1212:45:12来源:司法局乌鲁木齐市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办法(2006年1月12日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维护林业和园林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本办法所称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是指危害森林、林木、林木种子和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病、虫、杂草等有 |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 2006-01-12 | |
| 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 为加强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控制白蚁对城市房屋的危害,保证城市房屋的住用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白蚁危害地区的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白蚁危害地区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后确认。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在政策、经费上给予必要的保障。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 2006-01-06 | |
| 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及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 | — | 2006-01-08 | |
| 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 为了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农业生产,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济南、枣庄、泰安、济宁、临沂、德州、聊城、菏泽八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其他行政区域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 在前款规定的行政区域内(以下简称推广使用区域)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以及进行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军队特需、国家储备和特种储备用油,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车用乙醇汽油,是指按照国家标准、用变性燃料乙醇和组分汽 | — | 2006-01-07 | |
| 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 为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应当遵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规定。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管委会委员中,市人民政府负责人,房改、财政和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人民银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代表,法律、金融和住房等方面有关专家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单位代表占三分之一。在管委会中,中央国家机关、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和 | — | 2006-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