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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797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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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对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以下称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所出资企业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国资委)依法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备案。 市政府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逐步实现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
青岛市人民政府2006-02-16
济南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为确保城市二次洪水水质,防止生活饮用水二次污染,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济南市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是指用水单位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过储存、加压及深度净化处理后,再供给用户使用的供水方式。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二次供水的管理。 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是本市二次洪水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二次供水的统一管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职责配合供水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用户
济南市人民政府2006-02-20
济南市餐饮垃圾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餐饮垃圾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餐饮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利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餐饮垃圾是指餐饮行业、集体伙食单位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本市建成区内餐饮垃圾的产生、收运、处理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部门)是全市餐饮垃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餐饮垃圾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环保、工商、卫生、畜牧、质监、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
济南市人民政府2006-02-20
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及涉河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河道采砂及其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挖砂、石、土等活动。 河道采砂实行统一管理、全面规划、总量控制、科学采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工作。 海事管理机构负责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
2006-02-01
重庆市收费公路管理若干规定
为了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维护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支持、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公路发展应当坚持以发展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的原则 市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收费公路管理工作,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全市收费公路的日常监督管理。 区县(自治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设立的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本级政府还贷公路及其招商引资建
2006-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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