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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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为规范电子政务管理,推进电子政务发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子政务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是指各机关应用信息与网络技术,发布信息、办理业务、处理公文等管理和服务活动。 本办法所称各机关,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适用公务员法的各级各类机关及单位。 电子政务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服务便捷、讲求实效和保障安全的原则。 县级以上信息化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政务的重大决策和组织协调工作。 县级以上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 | — | 2006-05-16 | |
| 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 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一)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 (三)在试用期、熟练期、见习期内的劳动者。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 | — | 2006-05-22 | |
| 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为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扩大融资渠道,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保证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保护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城市人民政府通过公平竞争方式确定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者,在特定范围和期限内从事某项公用事业经营活动。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及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优先的原则。 特许经营者应当提供持续、安全、优质、高效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特许经营 | — | 2006-05-26 | |
| 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办法 为加强实验动物的管理,保证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质量,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适应科学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养、繁育,遗传背景明确或来源清楚,携带的微生物及寄生虫受到控制,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和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根据对微生物和寄生虫的控制程度,实验动物分为普通级、清洁级、无特定病原体级和无菌级。 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实验动物有关的科学研究、生产、应用等活动及其管理与监督,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 2006-05-17 | |
| 北京市公共汽车电车车票使用办法 为加强本市公共汽车、电车车票的使用管理,维护乘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市公共汽车、电车的乘务员,应当对乘客主动售票,认真验票;对不照章购买和使用车票的乘客,按本办法处理。 乘坐本市公共汽车、电车的乘客,均须照章购买和使用车票,并接受乘务员验票。 乘客乘车必须按下列规定购买车票,凭票乘车: (一)按所乘路程的票价购票。禁止不购票或者使用废票乘车,禁止超过票价有效路程乘车。 (二)乘客带领一个身高不满1.2米的儿童乘车,儿童免票;带领两个以上身高不满1.2米的儿童乘车,一个儿童免票。 (三)携带行李、 | — | 2006-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