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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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办法 为有效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鼓励自主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处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专利侵权纠纷包括侵犯专利权纠纷和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纠纷。 青岛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工作。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的,可以请求市知识产权局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警告侵犯了其专利权的,可以请求市知识产权局确认其行为不侵 | 青岛市人民政府 | 2007-01-12 | |
| 青岛市行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我市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业协会,是指由本市同业经济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自愿组成,经依法登记,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市、区(市)民政部门是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政府相关部门是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共同做好规范行业协会管理和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大力促进、依 | 青岛市人民政府 | 2007-01-11 | |
| 湖南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 为保障和促进电力建设的顺利进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电力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力建设的指导和协调,通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电力建设,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 电力发展规划纳入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编制电力发展规划,应当遵循电力建设与电力负荷需求相适应、适当超前的原则,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 | — | 2007-01-10 | |
| 河北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为规范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依法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 | — | 2007-01-12 | |
| 关于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实施工作的决定 关于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行政许可权和 行政处罚权实施工作的决定 (2007年1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6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市政府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相关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工作作如下决定: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条例》规定实施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工作、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条例》规定实 | — | 2007-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