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共 7977 部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等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根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 标题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 | 操作 |
|---|---|---|---|
|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 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义务,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职业危害,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职业危害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 | — | 2007-11-10 | |
| 沈阳市综合档案馆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综合档案馆事业建设,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综合档案馆,是指由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设置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多种门类档案资料,服务于社会的公益性档案馆。 综合档案馆应当具备下列功能:(一)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档案安全保管基地;(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三)已公开现行文件集中向社会提供利用中心,负责接收和管理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制发的文件;(四)档案信息服务中心。 | 沈阳市人民政府 | 2007-11-15 | |
|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造价活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工程预备费、有关税款和建设期间银行贷款利息、国家规 | — | 2007-11-16 | |
| 广东省营业性射击场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营业性射击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营业性射击场的审批程序、场地设计标准、枪支弹药管理等,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营业性射击场是指向公众提供民用枪支弹药,在封闭区域内进行射击娱乐活动的经营性场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射击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城乡规划、工商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营业性射击场的管理工作。 申请开办营业性射击场的,必须是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 | — | 2007-11-14 | |
|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为保障和促进地方志事业发展,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实施办法。本实施办法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史书、地方综合年鉴及相关地情文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 | — | 2007-11-14 |